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劳动合同签了以后辞职对以后有影响吗?

劳动合同签了以后辞职对以后有影响吗
  
  劳动合同签了以后辞职对以后没有影响。
  
  1、行使辞职权:我国规定:“劳动者,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这是《劳动法》赋予劳动者自主选择职业的权利,是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通常称之为“辞职权”。劳动者行使辞职权时,只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即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无需经过用人单位同意30天期满劳动合同正式解除。
  
  劳动者行使辞职权时应当注意两点:一是如果劳动合同约定了违约金,或用人单位支付了培训费等,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约定承担赔偿责任;二是提前通知的日期要符合法律规定,否则用人单位可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
  
  2、行使特别解除权:《劳动法》第3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四)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以上是法律规定的劳动者特别解除权,劳动者可以无条件随时辞职,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的限制。除了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以外,其它几种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后,还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行使不可抗力解除权时应当注意:并非一旦出现不可抗力均可解除劳动合同,只有在不可抗力已影响到劳动合同目的的实现时,才能导致合同的解除。
  
  3、与用人协商一致再辞职。协商解除是指劳动过程中,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第93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不管是《劳动法》还是《合同法》,都允许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二、辞职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辞职一般不需要支付违约金。规定,除了“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劳动者违反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两种情况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在当代社会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发现这个工作并不是自己所满意的,是可以随时的离职的,但在此之前办理相关的手续就可以了,而且对于日后的再次入职也不会产生过多的影响,前提是按照法律所规定的程序来办理离职手续。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新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新标准是怎么样的?一级伤残(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1、植物状态;2、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


·婚前婚内财产分割协议书范本是怎么样的?
      婚前婚内财产分割协议书范本是怎么样的?夫妻婚内财产约定协议书男方:,年月日出生,族,住址:身份证号:。女方:,年月日出生,族,住址:身份......


·公民之间如何土地使用权转让?
      公民之间如何土地使用权转让?1.买卖。作为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最广泛的方式,买卖以价金的支付为土地使用权的对价。由于“买卖”是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主......


·在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
      在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无外乎会遇到两种情况,第一种就是财产分割的问题,第二种就是孩子的抚养费问题,那么离婚抚养费比例应该是多少?在离婚案件中,......


·解读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有哪些规定
      对于金融行业泄露企业没有公开的信息,主动展开交易或者让别人去进行交易的行为,我国归属为犯罪,即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这种犯罪活动不仅是职员失......


·在我国公司债券怎样购买?
      一、在我国公司债券怎样购买?个人要投资公司债,首先要在证券营业网点开设一个证券账户,等公司债正式发行的时候,就可以像买卖股票那样买卖公司债......


·遗失土地使用权证过户手续还可以办理吗?
      遗失土地使用权证过户手续还可以办理吗?购买到商品房之后,业主会拥有土地使用权证与房屋产权证这两样十分重要的证件,它们是业主合法使用土地与拥有......


·最新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是什么?
      最新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是什么?依据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二手房买卖的时候,是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当事人要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


·农转非迁移手续是怎样的
      一,农转非迁移手续是怎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


·申请监护权审判程序是怎样的?
      申请监护权审判程序是怎样的?一、申请监护权审判程序是怎样的?申请监护权审判程序如下:1、现有监护人无法履行、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


·侵犯著作权罪是刑事责任吗?
      侵犯著作权罪是刑事责任吗?侵犯著作权构成犯罪承担的是刑事责任,依《刑法》规定,侵犯著作权应承担下列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以营利......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