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证人作证是否需要证据?

证人作证是否需要证据?需要证据,证人证言有以下特点:(1)它只是证人对案件有关情况的客观阐述,而不是推测或分析意见;(2)证人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以外的人,所以,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的证词更客观;(3)证人证言是证人对感知或传闻情况的反映,所以,可能受到证人的主观因素和客观条件的影响;(4)证人证言的来源和证明的问题范围十分广泛,是刑事诉讼中最常见的一种证据。二、证人证言的相关法律规定在中国,诉讼中证人的范围十分广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0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第61条也有类似规定。中国法律规定作证是公民的光荣义务,法律没有拒绝作证的规定。证人作证时,应告知他要如实提供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同时,法律规定对证人的人身安全予以保护。庭审中询问证人,由审判长主持。《民事诉讼法(试行)》规定,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证人可能作虚伪陈述,也可能由于感受、记忆、表达等方面的原因而使证言失实,因此对证人证言应认真进行审查。《刑事诉讼法》第37条规定:"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讯问、质证,听取各方证人的证言并经过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民事诉讼法(试行)》也规定,证人证言"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司法机关在对相关诉讼案件的证据进行认定时,不仅需要由证人进行作证,还需要相关证据来进行佐证,所以证人在作证时也是需要相关的证据来进行支撑的,如果证人的证言没有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则是不可以具备法律效力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合同是否能约定级别管辖吗?
      合同是否能约定级别管辖吗?一、合同是否能约定级别管辖吗?合同之中不能约定级别管辖,定范围不得超出法律要求管辖范围,具体如下:《民事诉讼法......


·如果有人欠钱不还跑了怎么办
      如果有人欠钱不还跑了怎么办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失踪人的财产由债......


·哪些情况可以中止行政复议
      哪些情况可以中止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行政复议中止:(一)作为申请......


·没有借条可以起诉对方吗?
      没有借条可以起诉对方吗?是可以起诉的,一般来说,没有借条很难证明双方存在债务关系,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法院是不会受理案件的。债权人如果没有借条......


·工伤律师费由谁承担?
      工伤律师费由谁承担?一般先由聘请律师的一方承担。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后,一般由提起诉讼的原告预交案件受理费,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预交诉讼费用......


·12岁小孩杀人应该如何判
      12岁小孩杀人的,具体判刑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依照法律规定,行为人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


·夫妻二人出资设立的有限公司,债务承担问题
      《公司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夫妻二人出资成立的公司,......


·借款合同纠纷诉讼的法院是哪个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借款合同当事人一般是金融机构与法人企业之间的借款关......


·非法储存爆炸物罪最少判几年
      非法储存爆炸物罪最少判几年根据《刑法》第125条的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炸药、发射药、黑火药1千克以上或者烟火药3千克以上、雷管3......


·民事诉讼法起诉时间都有那些内容?
      民事诉讼法起诉时间都有那些内容?(一)诉讼时效1、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


·国家节假日发工资吗
      可以。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要求,用人单位如果遇到节假日的,应该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而不是延后支付。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