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劳动合同试用期辞职不批准怎么办?

一、劳动合同试用期辞职不批准怎么办?劳动者提出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的同意。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3天提出辞职第4天双方劳动关系解除。并且如果没有用人单位提供的辞职申请表可以自己写一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具体的辞职方式分三种情况:1、正常辞职的情况。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30天书面提出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第31天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并办理离职手续。2、即时辞职,即所谓的快辞。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情况(例如拖欠劳动者工资和未缴纳社会保险等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剩余的工资、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3、劳动者违法辞职的情况。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如果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例如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二、辞职的方法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的方式给用人单位送达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劳动合同在签订后,劳动者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条款,不得随意解除或者变改劳动合同,但对于在试用期内进行处理的情况,必须严格法律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办理,对于相关情况的认定有异议的,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来解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效果是什么?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效果是什么?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效果是突破了严格的合同相对性原则,确定了合同外第三人对合同内容的继受义务。买卖不破租赁的......


·债权人向法院起诉欠债不还的流程是怎样的
      债权人向法院起诉欠债不还的流程是怎样的?一、欠债不还的起诉流程起诉大概的程序如下:1、写好起诉书;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


·交强险最高赔付多少金额?
      对于保险的全部责任以及主要责任如何赔付,这个问题通常是由交通事故引起的。在我们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我们双方都想私下解决,那么跟保险赔付就没有......


·什么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俗话说: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特别是近年来农村减免了税收,实行粮种补贴,农民更加珍惜土地。出现了种粮热潮,这种热潮的出现,刺激了农民种田的积极......


·公司债券和股票的不同点是什么
      公司债券和股票的不同点是什么生活中如果有闲钱的话,很多人都会选择投放到股市中去,在股市中能够利用这些闲钱来赚取更多的钱,虽说股市是有风险的,......


·现在网络发展迅速,很多犯罪分子也开始利用网络进行犯罪活动,比
      现在网络发展迅速,很多犯罪分子也开始利用网络进行犯罪活动,比如诈骗分子现在除了利用电话,短信进行诈骗活动外,也开始利用起了微信等即时沟通软件......


·异地买房如果转户口话需要一些办理的流程
      异地买房如果转户口话需要一些办理的流程,具体的流程如下列所示:1、我们要分清楚办理不同类型的手续需要分别准备不同的材料,如果办理异户口迁入的话......


·学生溺水身亡学校需要负责任吗
      学生溺水身亡学校需要负责任吗一、学生溺水身亡学校需要负责任吗学生溺水身亡学校是否需要承担责任需要根据下面几种情况确定:1、学校应当承担责......


·公司能否以员工做兼职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能否以员工做兼职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一、公司能否以员工做兼职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劳动者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以下简称“兼职”),用人......


·工商变更法人需要什么资料?
      工商变更法人需要什么资料?一、申办流程1、带齐资料到公司注册地所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执照变更,受理后5-1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法人代表的执照2、......


·女方什么情况下可以不支付抚养费
      一、女方什么情况下可以不支付抚养费1、好商好量,达成一致。支付孩子抚养费是夫妻双方的事情,如果一方不给抚养费,那么另一方肯定就得多支付抚养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