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醉驾是否可以判免予刑事处罚

醉驾是否可以判免予刑事处罚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指根据《刑法》规定,不构成犯罪的。这是罪与非罪的界限,对于不构成犯罪的,当然不能追究刑事责任。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我国《刑法》规定对于刑事犯罪的追诉期限,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3、“醉驾免于刑事处罚”要求的条件为: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
  
  二、醉驾免于刑事处罚和不起诉的区别如下:
  
  1、两者的性质不同
  
  醉驾免予刑事处罚是针对的对象是已经构成犯罪,但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人;不起诉的对象则包括不构成犯罪、指控犯罪证据不足或存疑、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
  
  2、两者作出判定的机关不同
  
  醉驾免予刑事处罚由法院作出判定,而不起诉决定则由检察院作出判定。
  
  3、两者作出判定的时间不同
  
  免予刑事处罚适用于案件审理阶段,而不起诉适用于审查起诉阶段。
  
  4、两者的处理过程不同
  
  醉驾免予刑事处罚是由于醉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免于起诉的条件,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不起诉是检察机关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后,将不具备起诉条件或不适宜提起公诉所作出的不将案件移送法院进行审判而终止诉讼。
  
  自《刑法修正案八》以后,我国就将醉驾入刑,但随着后面出台的司法解释来看,在实施了醉驾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之后,也不一定就必然构成危险驾驶罪,那么醉驾也就不是一定会被认定构成犯罪,从而需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而实践中,通常提到说对醉驾免于处罚,其实多数情况都是指的免除刑事处罚。本身醉驾就是属于严重的交通违章行为,虽然可能会免除刑事方面的处罚,但在交通违章方面,如果不存在免除处罚的情形,那么还是应当追究其交通违章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罚款。
  
    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第二次起诉离婚开庭后多久判决书会下达?
      一、第二次起诉离婚开庭后多久判决书会下达?第二次起诉离婚多久判决书也是一审程序。一审程序的审限有两种:第一,简易程序,简易程序自立案之日......


·我国公民的哪些属于遗产
      利;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公民可继承的其它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一、公民的哪些属于遗产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代位权的特点有哪些?有什么特点
      代位权的特点有哪些?有什么特点一、代位权的特点有哪些债权人代位权(简称代位权,因为民法上的代位权还包括其他代位权,而这里专指债权人代位权......


·酌定量刑情节范文都包含哪些内容?
      酌定量刑情节范文都包含哪些内容?一、酌定量刑情节范文都包含哪些内容?酌定量刑情节范文需要包含的内容主要有量刑的依据以及犯罪嫌疑人的应该受到......


·聚众斗殴罪可以自诉吗
      可以。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聚众斗殴罪是属于公诉案件,是由检察机关起诉的,但如果检察机关认定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的,受害人也可以提起自诉。聚......


·农村土地使用证没档案怎么处理
      农村土地使用证没档案怎么处理农村土地使用一般来说我们都会拥有土地的使用证明,但一些特殊的情况下我们可能会遇到农村土地使用证没档案的问题,这样......


·北京晚婚晚育年龄是多少岁?
      针对计划生育法,各地有制订过相关条例,里面明确了法定结婚年龄。北京作为大城市,大龄青年众多,那么,北京晚婚晚育年龄是多少岁?下面我们结合当地政......


·一、夫妻离婚轮流抚养共同抚养孩子是否可以?
      一、夫妻离婚轮流抚养共同抚养孩子是否可以?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在有利于保护子......


·一般情况下发生工伤后首要的任务就是要进行工伤鉴定
      一般情况下发生工伤后首要的任务就是要进行工伤鉴定。对于右胳膊骨折工伤是几级伤残还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下面就是我们整理的我国有关工伤鉴......


·噪声分类标准三类具体是指哪些
      法律规定的噪音标准是多少分贝?1、对于一些疗养院、别墅区以及高级宾馆来说,相对需要较为安静的环境,所以一般都会建造在农村或者是城郊地区。对于这......


·交通事故赔偿提交哪些资料
      交通事故赔偿提交哪些资料身份证、驾驶证、行车证、保单、银行账户、责任认定书、维修发票、赔偿凭证、如果涉及人伤的需要病例、医疗发票、伤者身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