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名为遗嘱实为遗赠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生效?

一、名为遗嘱实为遗赠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生效?
  
  (1)被继承人在立遗嘱时,须有完全行为能力。
  
  (2)遗赠须意思表示真实、自愿、合法,被继承人须对财产享有处分权。
  
  (3)受遗赠人须在遗赠生效时未亡。
  
  如果想要使遗赠发生预期法律效果,须由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否则视为放弃。
  
  二、自书遗嘱书写格式应该怎么写?
  
  (一)遗嘱的写作要点:
  
  1、首部。
  
  (1)标题。写明“遗嘱”或者“××××遗嘱”。
  
  (2)订立遗嘱人基本情况。
  
  2、正文。
  
  (1)写明遗嘱人订立遗嘱的原因。
  
  (2)写明订立遗嘱人所有的财产名称、数额及所在地。
  
  (3)写明遗嘱人对遗产的处理意见。
  
  (4)写明所订立遗嘱的份数。
  
  (5)写明订立遗嘱的时间和地点。
  
  3、尾部。分别由立遗嘱人、见证人、代书人等签名或盖章,另外要写明遗嘱的日期。
  
  三、书写自书遗嘱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自书遗嘱中所处理的财产必须是自己的合法财产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房屋以及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近年来,财产的表现形式呈现多样化,比如股权、证券等等,遗嘱人只能处理个人所有的财产。在司法实践中,有些遗嘱人缺乏这方面的意识,或是由于我国传统“大男子”主义的影响,在立遗嘱之时,根本没有想到首先应该先将属于配偶的部分财产析出,否则一旦发生纠纷上公堂,易导致遗嘱部分无效的后果。除此之外,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应尽量涵盖所有遗产,同时具明遗产分配的比例等。
  
  2、遗嘱的签名
  
  我国的习俗强调签名,不认可盖章、按手印的方式。如果遗嘱人没有签名,尽管遗嘱内容真实,但因欠缺形式要件也是无效的。除了上文所分析的,若是自书遗嘱有些许改动的,建议在改动的地方签名、按手印,同时注明改动的日期,但最好还是重新再订立一份遗嘱。
  
  3、自书遗嘱的时间尤为关键
  
  自书遗嘱一定要写明确切的日期,注明年、月、日。通过日期,我们可以判断出遗嘱的效力。司法实践中,因未写明日期或是日期不确切而认定不满足遗嘱的形式要件,判决遗嘱无效的案件比比皆是。笔者建议应该严格依照法律条文来书写,避免不必要的争议。另外,对于日期的涂写、更改,我国《继承法》没有明确规定。
  
  4、自书遗嘱的时候最好有专业人士指导
  
  大家把遗嘱称之为遗赠也可以,不过,有的时候当事人在留遗嘱的时候可能就忘记了还有一些债务没有偿还,这样的话,继承人在正式继承这些遗产之前必须要先偿还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的债务,而且被继承人去世以后的两个月之内,要尽快完成对遗产的继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按照法律规定十几岁算童工?
      按照法律规定十几岁算童工?1、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2、16-18周......


·当事人欠帐还不起怎么办?
      当事人欠帐还不起怎么办?只要是合法的债务,你都要按期偿还;如果你没有还清债务,对方可以起诉你,法院可以对你的一切合法财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当然......


·公司转让收购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转让收购流程是怎样的公司协议收购需要同被收购公司的股权所有人或者股权代表人对收购事宜进行协商一致,公司收购一般是指对公司股权的收购,从而......


·国家知识产权法律特点包括哪些?
      国家知识产权的法律特点包括哪些?1、专有性即独占性或垄断性;除权利人同意或法律规定外,权利人以外的任何人不得享有或使用该项权利。这表明权利人独占......


·一、无劳动关系随时辞职吗?
      一、无劳动关系随时辞职吗?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


·民间借贷三分合法吗
      合法,受法律保护。双方自愿约定利息为三分,并且也自愿履行,是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利息3分即借出1元,每个月收取3分钱的利息,月利率为3%,年利率为3......


·房屋租赁合同的基本内容《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
      房屋租赁合同的基本内容《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


·董事举报公司偷税漏税方式是什么?
      董事举报公司偷税漏税方式是什么?董事举报公司偷税漏税方式是可以通过直接拨打相关的税务机关的举报热线,或者是在相关的网站上面来进行一个留言等,逃......


·没有借条诉讼能赢吗?
      只有借条,没有转账凭证,还应当补充其他证据,否则不一定能赢。应当补充证据有:1、手机短信。证实有借钱的事。借钱后,几次口头催款无果,就可以用短......


·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我们发现其实很多小区除了有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物管服务外,同时还有业主委员会来对小区业主的利益进行保护。虽然业主委员会的成员基本都是小区业主,但......


·签订了合同什么时候成立
      签订了合同什么时候成立1、一般规定。《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据此,合同于承诺生效时成立。2、合同书形式的合同成立时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