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商标申请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商标申请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一、商标申请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一般来说,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受理的主要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申请文件缺少申请书、商标图样、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的。
  
  2、申请书以纸质方式提出的,未打字或印刷的。
  
  3、未按要求使用正确申请书式的;擅自修改申请书格式的。
  
  4、申请书上未填写商品/服务项目名称的。
  
  5、申请书未使用中文的;提交的各种证件、证明文件和证据材料是外文的,未附送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申请人、代理机构或翻译公司公章的。
  
  6、因未按照要求填写申请书导致无法确定申请人名称、地址的;
  
  7、申请书上申请人名称、所盖章戳或签字、所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不一致的。
  
  二、注册商标申请的准备有哪些?
  
  申请注册商标,除了依托商标代理机构外,企业也应当具备一定的商标战略意识。企业在申请注册商标前应做好六个方面的准备:
  
  1、企业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前,要认真了解《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以及其它与商标有关的法律法规,了解商标注册、商标保护等方面的规定,不侵犯别人的商标专用权。
  
  2、事先了解商标申请的程序,对商标核准时间要有心理预期,别等到用的时候才动手。商标专用权作为法律概念,保护的是商标所有人的权利,确立商标专用权需要一定的时间来履行法律程序,所以不能做到立即申请立即批准,因此早做打算才不会出现问题。
  
  3、企业在提交申请前,应先到中国商标网上查询自己的商标是否与别人的商标相同或近似,自己没有把握的最好不要报,否则报了后不能核准注册,就浪费了很多时间。进行商标查询时,企业要注意确认商标注册在哪一类商品和服务上。举例来说,生活中常用的商品———手套,在进行商标注册申请时,可能属于以下几个类别:作为服装、起保暖作用的手套属于第25类,作为防事故用的工业用手套属于第9类,医用手套属于第10类,而作为家用擦洗用具的家务手套属于第21类,如果是洗涤用手套则属于第24类。
  
  4、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和商业道德来申请商标,尤其不能恶意抢注。假如看到别人的商标有些名气,就存在侥幸心理,想搭便车,结果到时被驳回就会造成相当的损失。
  
  5、应当提前办理相对全面的申请,要事先估算可能在哪些类别中需要保护并提前申请注册,否则万一想扩大生产经营范围,再重新申报的话,又要等好长时间。
  
  6、企业如果要出口商品,不仅应当在国内得到商标保护,对可能出口的相应国家也要申请进行商标保护。1983年以来,我国先后加入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议定书》等一系列与商标保护有关的国际条约,为我国企业开辟了在国外取得商标保护的便利途径。企业在进行商品出口前,应当学会利用这些国际条约提供的途径进行国际商标注册保护。
  
  商标申请其实就是将一般商标申请为注册商标,这样可以获得法律更多的保护,所以随着人们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增强,有条件申请注册商标的人都在逐渐时间提出商标申请。而在申请注册商标的时候,当事人可以自己亲自去商标局提出申请,也可以委托专门的商标代理机构代为申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对被驳回的刑事回避的复议规定是怎样的?
      对被驳回的刑事回避的复议规定是怎样的?对被驳回的刑事回避的复议规定如下:1、《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


·一般注册过的商标可续展几次
      注册商标可续展几次商标续展的次数及续展有效期:续展注册商标有效期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其有效期仍为10年。商标权人可以办理无数次商......


·管辖移送是否属于审理期限?
      管辖移送是否属于审理期限?不属于,移送管辖后的审理期限从立案次日起计算.移送管辖后审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


·哪些近亲不能结婚 不能近亲结婚的范围是什么
      一、哪些近亲不能结婚1、父母和子女之间、爷爷奶奶和孙子孙女之间、姥姥、姥爷和外孙子、外孙女之间,当然不能结婚。2、和自己的伯伯、叔叔、舅舅、姑......


·发回重审后还可以再上诉吗
      发回重审后还可以再上诉吗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案件上诉,若该案件在重审发回之前,原审是第一审的,应按一审程序审理,重审后作出的判决裁定......


·二婚遗产分配的方法是什么?
      二婚遗产分配的方法是什么?二婚遗产分配可以按照遗嘱或者法定继承来进行处理,遗产分配是指财产所有人死亡后根据法定继承、遗嘱或其他法律规定对其遗产......


·二审发回重审需多久结案
      审结时限是三个月,裁定时限是三十日,如果决定发回重审的,有原法庭组成合议庭。二审程序中发回重审的情形:(1)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


·哪些情况规定是不享受年休假
      哪些情况规定是不享受年休假一、哪些情况规定是不享受年休假职工不享受当年的带薪休假的五种情形:1、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特别严重量刑标准是什么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特别严重量刑标准是什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


·刑事附带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规定是什么
      刑事附带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规定是什么?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司法解释》)第20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破坏生态环境和资......


·指定辩护的含义是什么?
      一、指定辩护的含义是什么?在刑事诉讼中,当事人是可以自行辩护的,如果有经济条件的,可以委托专门的律师进行辩护,如果有特殊法定情形的,人民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