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被告如何申请拖延开庭时间

被告如何申请拖延开庭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其中,属于 “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较多,例如一方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被拘留,无法继续开庭审理的情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二)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三)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二、延期审理的规定延期审理是指在诉讼过程中,由于出现法定事由,导致人民法院无法在原定日期开庭审理案件,遂将开庭审理延迟 到另一日期。人民法院决定延期审理后,即可以当庭通知下次 开庭审理的日期和地点,不能即时确定的,可另行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第一百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需要明确的是,有关被告的司法判决情况是基于犯罪事实的认定和法律依据来处理的,拖延开庭并不会减轻对犯罪分子的处罚,具体情况下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处理,避免出现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否则是需要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经侦可以关押嫌疑人吗?
      经侦可以关押嫌疑人吗?可以关押嫌疑人,公安机关进行经济侦查期间,如果符合条件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或者逮捕等的强制措施。立案侦查以后......


·上海浦东离婚房产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
      上海浦东离婚房产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第一条为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促进上海律师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根据......


·自行车逆向行驶罚款20元是否合理
      自行车逆向行驶罚款20元是否合理一、自行车逆向行驶罚款20元是否合理?合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已经明文规定了“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


·具体的人格权主要包括什么
      具体的人格权主要包括什么一般人格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概括人格独立、人格自由、人格尊严全部内容的一般人格利益,并由此产生和规定具体人格权的基本......


·工伤赔偿程序该怎么走?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只有一个,那就是双方协商一致。由于签订劳动合同......


·一、对于买房违约法院怎么处理?
      一、对于买房违约法院怎么处理?遇到卖房违约,那肯定是根据当初签订的合同,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对方拒绝的,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双方不能达成协商......


·酒店高空坠物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包括什么?
      酒店高空坠物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包括什么?您都知道的是在路上行走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四周的环境,避免一些坠落物砸伤自己。一旦发生了高空坠物的情况......


·未达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所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的效力
      虽然《建筑法》明确要求建筑施工企业须有相应资质;同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分包工程承包人必须......


·什么是可撤销婚姻的法律特征?
      婚姻纠纷是普遍的民事纠纷,在法院受理的婚姻纠纷案件中,有一种是比较特殊的,就是当事人一方提出撤销婚姻的诉讼。法院受理后,首先会判断当事人的诉......


·自愿签订的婚姻协议违背婚姻法还有效吗
      很多人认为只要是当事人自愿协商约定的内容,那么就一定是有效的,因而在签订婚姻协议的时候,往往就按照自己的想法来约定协议的内容,但这样的协议可......


·上海离婚财产分割律师费用是多少
      上海离婚财产分割律师费用是多少可以根据诉讼标的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收费,具体计算比例如下: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8%-12%,......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