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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代理词的制作要点是什么?

认定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代理词的制作要点是什么
  
  一、认定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代理词的制作要点是什么?
  
  1、首部。
  
  (1)注明文书名称。
  
  (2)称呼语,即审理本案的审判长和审判员。
  
  (3)前言:简要说明代理律师出庭代理诉讼的合法性、代理权限范围、出庭前准备工作概况。
  
  2、正文。
  
  (1)案件性质和具体案情。
  
  (2)被代理人的诉讼地位。
  
  (3)诉讼程序。
  
  (4)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
  
  (5)被代理人的诉讼请求或对本案争议标的态度。
  
  3、尾部。
  
  (1)代理律师署名;
  
  (2)代理词发表日期。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债务怎么证明?
  
  1、夫妻一方举债中,债权人和债务人明确约定该债务为一方个人债务的,比如在借条中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
  
  2、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这样的情况比较少,因为一般情况下夫妻间财产、债务约定是秘密的,第三人无法得知,而在该类型纠纷中,夫或妻必须对”第三人知道该约定”进行举证。
  
  3、能够证明该债务不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如在婚前或离婚后产生的债务一般应认定为个人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民事案件当中的代理词就等同于刑事案件当中的辩护词,这是需要代理人再充分了解过,夫妻共同债务纠纷之后去制作的一种法律文书。所以写代理词的时候,对当事人的法律上面的要求是比较严格的,有计划聘请律师的情况下,这件事情可以交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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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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