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车主醉驾影响考b证么?

一、车主醉驾影响考b证么?当然影响,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五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五年后可重新申领C类以下驾驶证,A、B类驾驶证不得申领。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1、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2、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3、被吊销或者撤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二、交警办醉驾案件如何收集证据?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公安机关在查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时,对查获经过、呼气酒精含量检验和抽取血样过程应当制作记录;有条件的,应当拍照、录音或者录像;有证人的,应当收集证人证言。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据。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含量检验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在抽取血样之前脱逃的,可以以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的,应当认定为醉酒。综上所述,醉驾的处罚措施很严厉,除了车主被追究刑事责任,判刑拘役刑罚的,其驾驶证还会被交警吊销。这会影响其继续考取b证,毕竟重新考驾驶证要等五年后,而且是从c证开始。重新考证也要经过理论学习及上车驾驶等环节。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有期徒刑的适用对象包括哪些
      我国规定的有期徒刑的期限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当然这不包括数罪并罚的情况。除此之外,适用有期徒刑的,也有对象的要求。那到底有期徒刑的适用对......


·一、离婚时关于财产分配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离婚时关于财产分配的法律规定有哪些?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


·一、对方不给抚养费怎样起诉?
      一、对方不给抚养费怎样起诉?搜集对方可以执行财产的线索,协商不成,到对方住所地法院起诉,主张支付抚养费。1、对方不给子女抚养费的,可向一审法院......


·招摇撞骗罪轻判的情况有哪些?
      招摇撞骗罪轻判的情况有哪些?1、招摇撞骗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在共同犯罪中,如果不是主犯和首要分子,那么应当对从属犯......


·昆山工伤鉴定怎么鉴定
      昆山工伤鉴定怎么鉴定昆山工伤鉴定过程(一)提出申请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格式怎么写?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格式怎么写?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一审公诉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用)(××××)×刑初字第××号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如何对生产伪劣产品罪认定
      一些生产商,为了牟取暴利,就会生产伪劣产品,如果数额达到一定标准的话,就构成生产伪劣产品罪。那么,在实际生活中,应该如何对生产伪劣产品罪认定......


·如果有两份遗嘱,遗嘱以那份为主
      如果有两份遗嘱,遗嘱以那份为主应该是后面那一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


·公司法人变更后印鉴变更需要什么资料
      一般在确定了公司法人代表以后很少会发生变更的,因为,公司法人的变更代表着公司很多重要的法律文书的登记都得相应的重新进行变动。不过真的是遇到了......


·分公司人员合同和社保可以分离吗?
      分公司人员合同和社保可以分离吗?不合法。因为无论是总公司还是分公司,都是独立的营业执照和公章,除了隶属关系外,基本上没什么关系。《社会保险法......


·离婚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最高额是多少
      夫妻要是因为一方具有法定的过错行为而导致离婚的话,那么无过错方此时可以要求过错方做出相应的赔偿,这里面就包括了精神损害方面的赔偿。那么离婚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