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交通死亡事故责任认定如何进行?

交通死亡事故责任认定如何进行?交通死亡事故责任认定应当是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第46条之规定,也就是根据他所对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这样的一种作用,以及当事人所存在的违规违法的过错程度来进行一个确定,如果是由于其中一方的人员来造成的这样一种事故,那么负全责。根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第四十六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2、即公安人员在查明交通事故责任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其行为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的,应当负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没有违章行为或虽有违章行为,但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没有因果关系的,不负交通事故责任。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除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在事故中所起的作用划分上述责任外,与事人逃逸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同等责任,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应负主要责任,对方负次要责任。3、根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第四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4、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一般是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就做出了,但是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二、根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七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对精神病的鉴定,应当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在当代社会交通事故导致人员受到死亡的这种数量还是比较多的,而且近年来呈现出一个攀升的过程,主要还是因为在道路驾驶的时候,很多人确实没有这样的一种安全意识,所以违规驾驶,而违规驾驶的话,肯定是说明当事人存在一定过错,在责任划分的时候也会考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未成年人可以打工吗
      需要看情况,十六岁以下的算是童工,一般来说是不能打工的,用人单位要是收留就是违法的。十六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除非矿井、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的......


·案子到了审查起诉阶段还能取保候审吗?
      案子到了审查起诉阶段还能取保候审吗?一、案子到了审查起诉阶段还能取保候审吗?刑事案件到审查起诉阶段还可以取保候审。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随着棚户区改造、旧城改造、市政工程开发等城市规划建设的不断推
      随着棚户区改造、旧城改造、市政工程开发等城市规划建设的不断推进,许多地方都面临着拆迁重建的局面,随之而来的就是拆迁户的安置问题,为了保证拆迁......


·一、交通事故逃逸死人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逃逸死人的判刑标准是什么?交通事故逃逸致人死亡的判刑标准是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


·有30年土地使用权有哪些法律规定?
      有30年土地使用权有哪些法律规定?在日常生活中,房产买卖的过程中大部分人都十分关注土地使用权的情况和期限。由于国家的土地归国家和集体所有,我们......


·最新刑法故意伤害判刑多少年
      最新刑法故意伤害判刑多少年一、最新刑法故意伤害判刑多少年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根据具体伤害情形,损害程度的不同,量刑标准也有所不同,具体分......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范本怎么写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范本怎么写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范本怎么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样本_______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我公司执行总经理?......


·解除收养关系的后果是什么
      解除收养关系的后果是什么收养关系有成立的时候,当然日后就有可能被解除。而解除收养关系也不是说那么容易的事情,同样有程序的要求,并且在解除之后......


·婚内出轨离婚赔偿多少?
      婚内出轨离婚赔偿多少??婚内出轨离婚赔偿应当按照所造成的损失来进行不同方面的计算,通常情况下都是几千元,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


·合同到期后仍在履行效力如何确定?
      众所周知,无论是劳动合同还是租赁合同交易合同等等,都有着一定的法律时效。在合同到期之后,其法律效用力也会产生一定的变化,其法律效力较之以往相......


·打架斗殴致人轻伤逮捕后怎么判刑?
      打架致人轻伤可能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是否判处缓刑还要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