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怎么写?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怎么写?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属制作式文书,主要由首部、认定内容、尾部三部分组成。
  
  (一)首部
  
  1. 标题
  
  在文书顶端正中写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字样。
  
  2. 编号
  
  在标题正下方注出案件编号“第××号”。
  
  3.责任认定的时间及地点
  
  如:“时间:1998年10月28日下午2时30分
  
  地点:××市××街南段”
  
  4.案由过渡语
  
  继时间和地点之后,另起一行写明下一段文字:
  
  “对于19××年×月×日×时×分发生在××(写明事故发生的路段)的×××(事故一方人姓名)和×××(事故另一方人姓名)交通事故,经本机关现场调查,分析研究后,做出如下责任认定。”
  
  (二)认定内容
  
  这是该责任认定书的关键项目,应用分条分项的方式一一写明分析认定的具体内容。分析应依据交通现场勘查、询问见证人及车辆检验等情况进行推论,说明负有责任的一方因何原因,违反了交通管理法规的哪一条,以致造成了该交通事故,据此应负此起事故的什么责任。分析应入情入理,合理公正,提出的违章依据与后面的责任认定结果要紧密关联,互为因果,严密无间。
  
  继认定结果之后用“特此认定”公文落款语结尾,右下角加盖认定机关公章,并注明承办人姓名、年月日,并加盖承办单位公章。
  
  (三)尾部
  
  根据交通法规有关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有权向做出该责任认定书的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重新认定。据此在尾部应写明“此认定书,已于××××年×月×日向当事人各方宣布,当事人不服的,可在接到认定书后15日内向××交警大队申请重新认定”。
  
  最后写明本责任认定书分送的形式:(一式两份,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存档)。
  
  二、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交通事故发生后,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进行处理,但对于相关情况的处理应当以交警部门事故责任认定的情况来具体认定,交警部门一般需要对事故现场进行合法的勘查后作出事故责任认定,并按照法律规定的依据来进行赔偿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签订生产合同后对方毁约怎么办?
      签订生产合同后对方毁约怎么办?(一)损害赔偿损害赔偿是公约规定的一种主要的违约救济方式。《销售合同公约》第74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应负责的......


·由于目前我国流行着一股集中区热,许多地区都为了招商引资的便利
      由于目前我国流行着一股集中区热,许多地区都为了招商引资的便利,提前办好了相关的厂房设施。所以厂房租赁对于企业来说不失为一种捷径。那么,一般的......


·证人不想出庭做证只录音算是证人吗?
      您都知道现在是一个法治社会,法律在我们的生活中无处不在,保护着我们的身心健康,同时也保护了我们的财产不受到损失,但是还是避免不了有人触犯法律......


·法律规定网贷是违法的吗
      ?一、网贷是违法的吗首先,网络借贷属于民间借贷的一种,是合法的。网络借贷是民间借贷的一种形式,即民间借贷以网络合同的形式订立借贷合同,并通过网......


·女儿可以继承父母家产吗?
      女儿可以继承父母家产吗?女儿可以继承父母家产,在没有有效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分割遗产。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试用期辞退孕期员工合法吗?
      试用期辞退孕期员工合法吗?试用期辞退孕期员工不合法,依照《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和《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妇女在怀孕期、哺乳期间,单位不能解除其劳......


·怎样办理继子女收养公证
      怎样办理继子女收养公证一、怎样办理继子女收养公证继子女收养公证只要符合有关规定和程序就可以直接办理。继子女是指现存的婚姻关系中妻与前夫或夫......


·遵义2023农村征地补偿新标准项目有哪些?
      遵义农村征地补偿新标准项目有哪些?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好意施惠丢失财务是否承担责任?
      好意施惠丢失财务是否承担责任?好意施惠的过程中如果出现了财务丢失的情况下,也是构成了对当事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相关的民事责任,从法律行为层面......


·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中的责令改正
      用人单位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案例时常发生,根据劳动保障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的侵权行为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要求用人单位必须改......


·随着越来越多的人买车,自然也要买保险,很多人对交强险的赔偿不
      随着越来越多的人买车,自然也要买保险,很多人对交强险的赔偿不是很了解,还在非交通事故如何处理,以及非交通事故交强险赔偿范围有哪些?这些问题而烦......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