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对自诉案件不予受理的范围是什么

对自诉案件不予受理的范围是什么
  
  一、对自诉案件不予受理的范围是什么
  
  刑事自诉案件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犯罪已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
  
  (二)被告人死亡的;
  
  (三)被告人下落不明的;
  
  (四)不属自诉案件范围的;
  
  (五)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但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除外;
  
  (六)经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行告诉的;
  
  (七)民事案件结案后,自诉人就同一事实再行提出刑事自诉的。
  
  刑事自诉案件是指刑法规定的告诉才处理和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具体来说刑事自诉案件包括: 轻伤害案、侮辱他人诽谤他人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重婚案破坏现役军人婚姻案、虐待家庭成员案、遗弃案等。
  
  二、自诉案件提起的条件是什么?
  
  自诉案件的提起条件。依据自诉案件的特征和法律有关规定,自诉案件提起诉讼的条件是:
  
  (一)有适格的自诉人
  
  在法律规定的自诉案件范围内,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以及由于年老、患病、盲、聋、哑等原因不能亲自告诉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有明确的被告人和具体的诉讼请求
  
  自诉案件的刑事诉讼程序由于自诉人的起诉而引起,对于自诉案件,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均不介入,因此没有公安机关的侦查和人民检察院的审查起诉。自诉人起诉时应明确提出控诉的对象,如果不能提出明确的被告人或者被告人下落不明的,自诉案件不能成立。自诉人起诉时还应提出具体的起诉请求,包括指明控诉的罪名和要求人民法院追究被告人何种刑事责任。如果提起刑事自诉附带民事诉讼,还应提出具体的赔偿请求。
  
  (三)属于自诉案件范围
  
  即属于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的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三类案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确定的具体的自诉案件。
  
  (四)被害人有证据证明
  
  被害人提起刑事自诉必须有能够证明被告人犯有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的证据。
  
  (五)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自诉人应当依据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和地区管辖的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自诉。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告人一方或者双方是在我国港、澳、台居住的中国公民或者其住所地是在我国港、澳、台的,由犯罪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审判。港、澳、台同胞告诉的,应当出示港、澳、台居民身份证、回乡证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证明。
  
  不告不理是自诉案件中的一大原则,而人们法院在对自诉案件进行处理的过程中,可以就告诉才处理的自诉案件和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先进行调解。当然,自诉人也可以与被告人进行和解。但要注意,要是属于第三类自诉案件的话,虽然法院不能进行调解,但还是允许当事人之间进行和解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工伤导致十级伤抚养费怎么计算?
      工伤导致十级伤抚养费怎么计算?十级伤残是没有抚养费的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亲属条件有以下七种:(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


·故意伤害罪是轻伤吗应该如何判罚
      故意伤害罪是轻伤吗应该如何判罚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一)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伤情接近轻微伤,社会影响不大、被害人有过错......


·合伙制企业的解散和清算的规定是什么?
      合伙制企业的解散和清算的规定是什么?合伙制企业的解散和清算的规定是两者存在着联系和区别,按《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


·子女不赡养老人遗产应该怎样分配?
      一、子女不赡养老人遗产应该怎样分配?关于子女不赡养老人遗产如何分配,如果老人不留遗嘱的话还是可以按《民法典》获得遗产的,但是如果有其他子女举证......


·醉酒驾驶摩托车肇事怎么判罚?
      醉酒驾驶摩托车肇事怎么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


·民事案件三千万标的诉讼费是多少
      民事案件三千万标的诉讼费是多少?三千万标的诉讼费概是41800元。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


·收养人,送养人解除收养关系情形有哪些
      收养人,送养人解除收养关系情形有哪些收养关系建立的是一种拟制的血亲关系,有成立当然也就有解除的时候,而要是协商一致,收养人,送养人解除收养关系......


·一、如何计算个体工商户的误工费?
      一、如何计算个体工商户的误工费?交通事故中无固定收入的个体经营户的误工费按下列方法计算:个体经营户能够提供证据证明最近三年收入情况的,按最近三......


·被检察院批捕后能放人不?
      一、检察院批捕后能放人不?批捕即检察机关、法院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决定逮捕的强制措施。批捕是对犯罪嫌疑人采取逮捕强制措施的必经程序,逮捕的决定......


·交通肇事逃逸是否有缓刑的可能?
      交通肇事逃逸是否有缓刑的可能?对于交通肇事逃逸能否判缓刑要视具体情况而定:1、肇事后逃逸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


·签订合同要交押金吗?有哪些
      签订合同要交押金吗?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一、押金的概念押金,是一方当事人将一定费用存放在对方处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会对对方利益造成损害,如果造成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