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男方出轨没有婚内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一、男方出轨没有婚内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男方出轨没有婚内财产分割是按照双方平均分配的原则来进行,当然了,因为男方他存在着出轨,所以他是属于过错方,可能在财产方面也会少分一点,还有一种情况之下就是如果双方能够自愿的净身出户的话也可以。
  
  离婚时,如果因一方出轨而导致离婚的,离婚财产分割一般分以下几种方式:
  
  1、双方协商决定
  
  夫妻离婚时,一般情况下,两人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来分割。协商时,需遵循男女平等的原则。在两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自由分割。这个也是夫妻离婚时最常见的一种财产分割方式,通常情况下,出轨一方因为道德谴责,都会多迁让无过错一方,尽量给予对方需要的物质和精神补偿。
  
  2、法院判决
  
  如果真的遇到了这样的对象,那也只能等待法院的判决了。也就是说,如果离婚夫妻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则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和《民法典》中的相关原则,进行判决。法院判决时,首先会根据以下原则进行:
  
  (1)均等分配
  
  我国民法典制度中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一般适用均等分割。虽然家庭中夫妻双方的收入比例有差距,甚至无工作一方没有任何收入来源,但对于离婚时的财产分割,一样享有均等原则。
  
  (2)适当照顾子女
  
  《民法典》有关规定,夫妻离婚后,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应当照顾子女和女方的利益。法院会根据子女的学习和生活需要,给抚养子女的一方多分一些财产,以照顾子女的实际需要。
  
  (3)照顾无过错方
  
  如果是出轨导致离婚的,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照顾无过错方。但需要无过错一方,提供出轨方相关的有力出轨证据。对于这点,小编觉得,如果无过错一方无法提供有力的出轨证据,法院也应该按情理尽量酌情照顾无过错的一方。不过有时候法理面前无真情,确实有点无情且不公平。
  
  (4)给予无过错方赔偿
  
  对于出轨导致的离婚,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情形的;法院会让无过错方提出请求损害赔偿。赔偿则是从夫妻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给予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
  
  二、哪些情况下离婚一方不得平均分割财产?
  
  1、犯重婚罪的
  
  已经存在法律承认的婚姻关系,又与其他人领证结婚生子的,属于重婚,离婚将不能获得财产分配。
  
  2、婚内有虐待遗弃行为的
  
  婚内有虐待,遗弃另一方,或者没有尽到扶持赡养义务的,这种情况离婚的财产不能平分。
  
  3、婚内有与第三人同居的
  
  在婚姻存续期间,不能很好尽到夫妻义务,不顾其感受,与第三人同居出轨的,并且是存在长期稳定的同居事实的,这种情况也无法获取夫妻财产分配,另外大家要注意,这里所说的同居出轨,一定是长期持续的一个行为,如果是偶尔的就是另一种说法了。
  
  在当代社会男方出轨这种行为肯定会影响到夫妻之间的感情,甚至是导致离婚的事项发生,这都是有可能的,在离婚的时候,那么在分割财产的时候,可以自由的协商也可以法院诉讼,而男方出轨的话,作为非过错方可以要求补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分居后多久可以申请离婚
      分居后多久可以申请离婚?这是一个存在争议的问题,因为简单的分居并不是离婚所要具备的条件,要想离婚,分居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那么接下来就由我......


·《劳动法》加班工资如何计算的?
      《劳动法》加班工资如何计算的?相信很多员工上班时多多少少都有加班的经历,那公司给的加班工资就是很多员工很看重的一部分,公司发的加班工资是否......


·单位从工资里面扣五险一金吗
      从工资里面扣五险一金吗用人单位统一给员工代交五险一金,但是五险一金的费用是自己工资里扣一小部分,公司交大部分,都是按照一定的比例。因此,对于......


·一、工伤鉴定九级一般补多少钱?
      一、工伤鉴定九级一般补多少钱?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九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九级伤残为9......


·关于担保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关于担保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


·在我国检察院阶段不认罪对取保候审有关系吗
      即使身为犯罪嫌疑人,大多数也当然不愿意放弃在办案的过程当中争取到一切有利于自己的机会,有些人可能因为各种的心理,在案件已经移交到了检察院的这......


·债权债务确认书两次应该怎么写
      债权债务确认书两次应该怎么写公司债权/债务转让确认书编号:签订时间:签订地点:为妥善解决乙、丙双方的债权债务问题,甲、乙、丙三方经协商,......


·江苏省电力设施改造征地拆迁标准是怎样的?
      江苏省电力设施改造征地拆迁标准是怎样的?农村电力设施属于基础建设工程,有些工程因为年代久远,需要进行改造升级。这时政府部门会征用电力设施周......


·八级工伤鉴定标准2023是什么?
      工伤鉴定是劳动者必须要了解的劳动保障程序,工伤鉴定关乎劳动者受到工伤后的切身利益。工伤鉴定标准是给出工伤鉴定结果的依据,工伤鉴定标准有一到十......


·专利执法行政复议的范围是什么?
      专利执法行政复议的范围是什么?由于私自使用他人已注册的专利营利的,在被发现之后就要面临着罚款等行政处罚,但是也有很多人表示自己是冤枉的并对......


·在我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包括哪些环节?
      在我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包括哪些环节?1、检验批和分项工程应该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