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直销企业变更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需要增资的资料有哪些?

一、直销企业变更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需要增资的资料有哪些?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
  
  
  (4)公司章程修正案; 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就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所有权转移的方式、期限在章程中做出明确的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修正案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5)验资报告;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司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7)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注: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注册资本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应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由公司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二、注册资本的登记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股权出资登记,根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投资人以其持有的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股权公司)的股权作为出资,投资于境内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被投资公司)的登记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用作出资的股权应当权属清楚、权能完整、依法可以转让。
  
  具有下列情形的股权不得用作出资:
  
  (一)股权公司的注册资本尚未缴足;
  
  (二)已被设立质权;
  
  (三)已被依法冻结;
  
  (四)股权公司章程约定不得转让;
  
  (五)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股权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应当报经批准而未经批准;
  
  (六)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不得转让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全体股东以股权作价出资金额和其他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金额之和不得高于被投资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七十。
  
  第五条 用作出资的股权应当经依法设立的评估机构评估。
  
  第六条 公司设立时,投资人以股权出资的,自被投资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投资人应当实际缴纳,被投资公司应当办理实收资本变更登记。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投资人以股权出资的,应当在被投资公司申请办理增加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前实际缴纳。
  
  第七条 投资人以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实际缴纳出资的,股权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将该股权的持有人变更为被投资公司的变更登记。
  
  投资人以持有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实际缴纳出资, 出资股权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应当按照规定经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其他股权依照法定方式转让给被投资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股权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八条 股权出资实际缴纳后,应当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验资证明。
  
  验资证明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出资的,相关股权依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情况;
  
  (二)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出资的,相关股权依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转让给被投资公司情况;
  
  (三)股权的评估情况,包括评估机构的名称、评估报告的文号、评估基准日、评估值等;
  
  (四)股权出资依法须经批准的,其批准情况。
  
  第九条 投资人在公司设立时,依法以股权出资的,被投资公司应当在申请办理设立登记时办理股权认缴出资的出资人姓名或者名称,以及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登记。投资人实际缴纳股权出资后,被投资公司应当申请办理实收资本变更登记,被投资公司属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还应当申请办理有关投资人实际缴纳出资额、出资时间等的变更登记。
  
  投资人在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以股权实际缴纳出资的,被投资公司应当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变更登记。被投资公司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还应当申请办理有关投资人姓名或者名称,以及认缴和实际缴纳的出资额、出资时间等的变更登记。
  
  第十条 股权公司依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申请办理有关登记提交的材料,按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有关企业登记提交材料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被投资公司依照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申请办理有关登记手续,除按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有关企业登记提交材料的规定执行外,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以股权出资的投资人签署的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有关投资人应当对所认缴出资的股权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且不具有该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等作出承诺;
  
  (二)股权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股权公司印章)。
  
  第十二条 投资人、被投资公司的股权出资行为违反《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及本办法规定的,验资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文件或者因过失提供有重大遗漏的报告的,公司登记机关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第十三条 本办法规定事项,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综合上面所说的,注册资本是可以进行变更的,既可以减资也可以增资,但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而且还要带上相关的资料才能进行办理,所以,在进行增资的时候就一定要到工商部门多咨询一下,这样才能在正规定的程序里处理不会承担任何的法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入职多少天签合同,招聘员工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相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其权益很容易受到伤害,故而国家在立法上偏向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职工通过用人单位的面试之后,需要......


·预谋杀人用不用赔偿
      故意杀人罪,作为一种非法强制剥夺别人生命权的恶劣犯罪,犯罪分子不光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也要对被害者的家属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进行民事赔偿。故意......


·一、交通事故人伤保险公司报销什么费用?
      一、交通事故人伤保险公司报销什么费用?1、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


·刑法的偷税漏税是怎样判罚的
      一,刑法的偷税漏税是怎样判罚的偷税罪是指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


·农村房屋集体土地使用证如何变更
      农村房屋集体土地使用证如何变更土地使用证是村民能对固定面积、特定位置的土地具有占有、使用、收益的合法权利的凭证,任何人不得侵犯。若需要转让农......


·行使不安履行抗辩权的条件有哪些
      行使不安履行抗辩权的条件有哪些?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我们会遇到一个词叫做不安抗辩权,而不安抗辩权对于不熟悉法律的人来说是一个相对陌生的名词。许......


·员工哺乳期辞退有补偿吗?
      员工哺乳期辞退有补偿吗?员工哺乳期辞退有补偿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哪些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哪些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现行《婚姻法》及“婚姻法解释”等的规定,结合法律实务和生活实践,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1、......


·不是所有的人都会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内容满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不是所有的人都会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内容满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也会填错,而要是当事人对事故认定书不服的话,那么此时可以申请进行复核,不过交通......


·什么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有失业金?
      什么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有失业金?一、什么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有失业金?非本人原因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有失业金,按《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具备下列......


·老赖欠钱5000块钱不还怎么办
      老赖欠钱5000块钱不还怎么办一、老赖欠钱5000块钱不还怎么办?1、协商它是因债务人的原因到期不能履行债务,经与债权人协商,由债权人做出让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