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外地离婚怎么起诉离婚?

离婚的情形很多,情况也是五花八门,有的在外地进行离婚的,但是外地离婚怎么起诉离婚,对于这类比较少见的情形,您可能不是很了解。但是无论是在哪里起诉离婚,都必须要向法院递交申请,通过司法程序进行离婚。但是具体的怎么起诉离婚,可以到下文进行详细的了解。
  一、人在外地怎么起诉离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以上所说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现在提起离婚诉讼,原则上应当适用上述第12条的规定,但应当区分两种情况:一是如果一方已在现居住地住满一年以上,则另一方应当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二是如果一方与另一方分居后,在其现居住地未满一年,则应视其没有经常居住地,那么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向另一方所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夫妻异地离婚在哪起诉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异地离婚的第一种情况:原告在户口所在地而被告不在离开户口所在地超过一年,由原告户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异地离婚的第一种情况:双方均在异地超过一年,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3、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4、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5、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相信您已经都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外地离婚和本地离婚还是有一定差别的,但是您只要根据法院的要求,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即可,提交申请书,进行财产分割,等待结果,完成离婚的整个程序。但是如果您还是不能独立完成起诉离婚,可以提前咨询下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残疾赔偿金保险公司赔偿吗?
      一、残疾赔偿金保险公司赔偿吗?是会赔偿的;伤者的损失在对方车辆交强险限额内的由保险公司赔偿,超过部分由肇事方承担。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


·民事诉讼收不到传票怎么办?
      民事诉讼收不到传票怎么办?一、民事诉讼收不到传票怎么办法院一般让原告找被告人,实在找不到可以公告送达。如果确实没有联系到对方,且没有依法......


·监护人责任的诉讼主体的确定是谁
      监护人责任的诉讼主体的确定是谁当被监护人遭受他人侵害的时候,受害的被监护人作为原告,这在学界和实务界中并无争议;然而其没有诉讼行为能力,故......


·债权人死亡继承人起诉债务人可以吗?
      债权人死亡继承人起诉债务人可以吗?债权人死亡继承人可以起诉债务人,债权也是一种财产,是可以转让或者继承的,如果自然人死亡的,其继承人不仅可以继......


·《合同法》明确规定不解除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合同法》明确规定不解除合同的条件有哪些?中国政府在制定相关的劳动合同法的时候,考虑到了一些可能会发生的特殊情况,为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不受到......


·被非法强拆如何申请国家赔偿?
      在我国的社会治理中,有时我们公民的权益也会受到一定的侵害。这时我们就要利用手中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被非法强拆如何申请国家赔偿呢,我们......


·一户一宅政策为何执行难?
      一户一宅政策为何执行难?一、为什么会造成“一户多宅”现象?1.祖辈遗留宅基地,年久失修没人居住但集体没有收回的。2.新民居或农村新规划重新划......


·一、继母有遗产继承权吗?
      一、继母有遗产继承权吗??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因此继母有继承权。二、父亲死后遗产继承顺序应该按我国《......


·如何书写智能化弱电工程合同?智能化弱电工程合同有哪些
      如何书写智能化弱电工程合同?智能化弱电工程合同有哪些内容?智能化弱电工程合同(合同编号:)甲方(发包方):住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一、代通知金适用前提是什么?
      一、代通知金适用前提是什么?代通知金的适用前提系企业在法定情形下合法解除劳动合同且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


·强奸罪的判刑量刑必备条件有什么?
      强奸罪的判刑量刑必备条件都有什么?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又称贞操权),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