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女方出月子离婚抚养权可以争取吗?

女方出月子离婚抚养权可以争取吗?可以的;1、你们如果离婚,孩子抚养问题,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重点考虑跟哪一方在一起更有利于孩子的生活、教育及成长)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孩子尚小,一般会判由你直接抚养。2、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一看子女的实际需要。二看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三结合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然后,对支付义务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收入的20%至30%按月支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对支付义务人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但是,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3、关于房屋问题,该房屋购买在你们婚前,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但是,婚内共同还贷一般应当属于你的支付,另外,该支付所产生的房屋增值部分也应当归你。 4、关于孩子的继承权,父母离婚,不能就此改变父子关系的事实,更不能就此排除孩子依法应当享有继承父亲遗产的权利。二、双方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时,收集证据是最重要的。尽量收集以下两方面的证据:1.证明有能力抚养子女的证据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这些证据都有利于法庭判决认为你能给孩子更好的居住环境和成长环境;2.证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城市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综合上面所说的,抚养权一般是夫妻双方都可以争取的,但前提也是要看哪一方对孩子有利;特别是对于比较小的孩子,在判抚养权的时候就会多考虑到女方多一些,所以,但女方在争取抚养权的时候也需要有相关的证明材料,这样才能保障自己可以有胜诉的可能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离婚孩子探视时间约定是否可以?
      离婚孩子探视时间约定是否可以?离婚孩子探视时间约定是可以,因为实际上在这种状况之下,就是由双方当事人关于一个具体的探视的时间和探视的方式都做出......


·肇事逃逸当事人不追究应该怎么处理
      肇事逃逸当事人不追究应该怎么处理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明知自己发生了交通事故,为逃避事故责任,故意逃离事故现场,不向公安机......


·在生活当中,司机不管因为存在什么违章现象,如果自己的驾驶证被
      在生活当中,司机不管因为存在什么违章现象,如果自己的驾驶证被吊销的话,那么驾驶证被吊销的信息在网上是可以查询到的。目前我国已经将醉驾列入了刑......


·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一般都包括哪些内容
      除了您所熟知的专利以外,其实还包括一些非专利技术的,这是整个设备在生产当中的一些技术跟诀窍,也是只有当事人才知道的,非专利技术有的时候跟专利......


·一、交通事故次责人伤赔偿多少钱?
      一、交通事故次责人伤赔偿多少钱?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


·女员工在哺乳期能否辞退
      女员工在哺乳期能否辞退?女员工在哺乳期公司是不能辞退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


·抵押后的房屋可以买卖吗?
      抵押后的房屋可以买卖吗?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


·补充起诉法条的规定是什么
      补充起诉法条的规定是什么?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后,发现遗漏的同案犯或遗漏的罪行时,可以补充起诉。根据情况,可以不撤回《起诉书》,进行制作《补......


·驾驶员构成醉酒驾驶拘留吗?
      驾驶员构成醉酒驾驶拘留吗?一、驾驶员构成醉酒驾驶拘留吗?醉酒驾驶会被拘留。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已经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应处拘役专并处罚金。......


·公司法115条适用范围是什么?
      一、公司法115条适用范围是什么?根据公司法115条的主要内容规定,其主要适用范围是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子公司的相关人员在财务运转方......


·二手房交易需要交纳哪些费用
      二手房交易需要交纳哪些费用1、诚意金。为了能更快地找到自己的理想物业,预先给信得过的中介公司交上一定数额的“诚意金”,并签订合同。购房者可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