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最新抚养费判决书的内容有哪些?

一、最新抚养费判决书的内容有哪些?
  
  ⒈标题
  
  分两行书写,第一行写法院名称,第二行写文书种类,即“民事判决书”。
  
  ⒉编号
  
  在标题右下方写编号,表述为“[年度]×民初字第××号”。如系经济纠纷案件,案件性质代字为“经”字。
  
  ⒊诉讼参加人及其基本情况
  
  ①原告:如系公民提起诉讼的,应写明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和住址等。如系法人提起诉讼的,应写明单位的全称和所在地址;然后另起一行写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在诉讼过程中,被告提起反诉的,在判决书中还应表明各自当事人在反诉中的称谓,如“原告”、“被告”。当事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应写明是何种诉讼代理人,应具体写明其称谓:系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或是委托代理人,然后写明其姓名等基本情况。②被告:除称谓为被告以外,其他基本情况写法同原告相同。③第三人:写明其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⒋案件由来和审理经过
  
  应表述为:“……一案,本院于×年×月×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到庭参加诉讼。本案已审理终结。”
  
  5.正文:事实部分首先写明当事人的请求和争议的事实与理由,然后另起一行写明法院认定的事实和证据。
  
  当事人双方争议的事实、理由及各自诉讼请求。即原告具体要求解决什么争议的问题,如何解决及其事实和理由;被告对原告诉讼请求所持的态度,陈述的主要事实和理由,以表明双方起诉或答辩各自所持的态度或依据。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对于子女抚养权的支付标准和支付方式,一般都是由夫妻双方协商来进行约定的,对于相关情况的处理,应当严格遵守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来进行判罚,另外对于抚养权的认定,应当对抚养资格和条件进行审查,只要符合相关条件的则可以认定抚养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预期违约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预期违约的构成条件是什么明示预期违约构成明示预期违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违约方必须明确肯定地向对方提出违约的表示。违约方的自愿、肯定地提......


·劳动合同是证明员工与用人单位雇佣关系的文件
      劳动合同是证明员工与用人单位雇佣关系的文件,运功合同期满或是出于个人原因辞职,办理完手续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般会当面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一、离婚4岁孩子怎么判决抚养权?
      一、离婚4岁孩子怎么判决抚养权?一)两岁以下孩子的抚养权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


·一、无遗嘱子女的继承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一、无遗嘱子女的继承顺序是怎么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民法典所说的子女,包......


·信用卡还不上被起诉成为失信人的后果?
      信用卡还不上被起诉成为失信人的后果有哪些一、信用卡还不上被起诉成为失信人的后果有哪些?1、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会被公布在“中国执行信息公......


·生产、销售假药品的处罚是怎样的
      生产、销售假药品的处罚是怎样的我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三条规定,将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上海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是什么
      上海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是什么虽说一般情况下的休假我们是根据企业制定的规则进行的,但企业制定的休假规则也是根据国家休假规定或者地方休假......


·可以以性格不合不孝顺起诉离婚吗?
      当男女双方因性格不合不孝顺走到婚姻的尽头的时候,很多人都会选择放弃这段婚姻,但是不管你选择哪一种离婚的方式,都应当遵从法律,提起离婚诉讼的理......


·签的口头合同自什么时生效
      签的口头合同自什么时生效一、签的口头合同自什么时生效口头合同因为没有外在的表现形式,一般自双方就合同内容达成一致意见时成立。即口头合同如......


·国家赔偿总额是多少?
      但凡是对他人造成了损失,相关的责任人就需要进行赔偿,国家也不例外,如果是国家的责任,也是需要支付一定的赔偿的,国家赔偿同民事赔偿一样,主要以......


·法律规定私生子改姓可以吗?
      法律规定私生子改姓可以吗?可以;我国《婚姻法》第16条规定是这样的: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后,其姓名是经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