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选择网贷不还利息可以吗?

选择网贷不还利息可以吗?1、产生高额罚息通常来说,网贷平台的各项费用会略高于银行贷款,在贷款人与网贷平台签订贷款合同时,合同里面就会对贷款逾期的罚息等进行明确的规定。一旦借款人没有按期还款时,就会产生贷款逾期,逾期都会产生额外的罚息,不同的网贷平台对贷款逾期的罚息各有不同,但一般都会比较高。所以,为了避免产生罚息等现象,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不论是在什么平台贷的款,都应该及时还款。2、影响个人信用现在越来越多的网络贷款平台也变得更为重视借款人的个人征信记录了。在借款人发生借款行为的时候,网贷平台也会同步的为其创建相应的信用记录。如果借款人在贷款到期后,迟迟不还款,不仅会产生贷款逾期,造成罚息等一系列的问题外,网贷平台也会将借款人的信用评级降低,甚至申报给征信中心,导致借款人的个人信用收到影响。征信记录上一旦产生不良贷款的记录,借款人今后在所有的银行和金融机构都贷不到款了。3、再次申贷遭拒绝正如上面一点说到的,借款人的个人信用一旦受损,无论是银行、贷款公司还是网贷平台都难以再次向借款人提供贷款。出于规避风险的考虑,各个贷款机构一般都更青睐于信用良好的用户,而且,贷款机构在审核贷款时,还会根据借款人的信用记录和资质对贷款的预期年化利率进行调整,通常来说,信用较好的优质借款人比较容易得到预期年化利率更低的贷款。所以,欠款不还可能看上去捡了便宜,但实际上会给借款人造成更多的损失。4、受到法律制裁若是借款人贷款金额大,贷款逾期时间过久,而且有多笔贷款同时逾期未还,贷款机构就可能会依法向借款人催收到期贷款。贷款机构还会按照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的约定,向法院起诉借款人,法院会采取财产保全等措施,包括冻结借款人以及贷款担保人的所有银行帐户上的存款,查封借款人已抵质押的财产等。法院判决下来后,会对借款人依法强制执行没收财产等措施,以清偿贷款机构的贷款损失。具体包括:贷款本金,贷款利息,逾期利息和罚息,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诉讼费用,处置抵押物变现时产生的相关费用等。二、网贷还不起可以不还利息吗?网贷,双方形成借款关系,从合同法上来说,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约定,借款人需按约定还本付息。所以,别以为利息高就不还,后果是很严重的。当然,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年利率超过24%以上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但也没说不合法,所以,不管怎样,利息都是要还的。只是如果在诉讼的时候,你可以向法院主张超出24%的部分利息不还。第二十九条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一)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三十条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综上所述,网贷的利息都是需要还的,但如果年利率超过了24%的部分是可以选择不还的,在选择网贷的时候应该是签订了合同约定了还款中应该包含利息的,这是个人的还款责任,否则商家也有权利对你进行起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在我国吸毒触犯什么法律
      吸毒会麻痹人的中枢神经,人在吸毒以后,整个人的意识处于混乱的状态。而且一旦沾染上毒品,毒瘾将很难戒掉。关于毒品的危害,我们在这里不想多说,想......


·一、醉驾5年内开车是否合法?
      一、醉驾5年内开车是否合法?醉驾5年内开车是不合法的,《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所以,......


·挪用特定款物罪最多判多少年
      挪用特定款物罪最多判多少年一、挪用特定款物罪最多判多少年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


·盗窃罪拘留看守所30多天是否合法?
      一、盗窃罪拘留看守所30多天是否会自动放出来?盗窃罪拘留看守所30多天不会自动放出来的,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盗窃嫌疑......


·没签劳动合同不让辞职吗?
      没签劳动合同不让辞职吗?1.对未签劳动合同员工支付双倍工资的赔偿《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位于劳动者订立......


·一、工伤认定经过什么流程?
      一、工伤认定经过什么流程?1、申报单位申请职工发生伤亡事故后,用人单位应当立即向当地劳动保障保障行政部门和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报告,并填报......


·一、哺乳期间被辞退赔偿是怎么样的?
      一、哺乳期间被辞退赔偿是怎么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


·土地出让涉及哪些税费
      土地出让涉及哪些税费在土地使用权获得方式中有一种是土地出让,同时土地出让也是土地资产处置的一种方式。在土地出让的过程中涉及到较多的手续,同......


·一万欠条怎么起诉
      不管欠条写的是欠多少,对方不还钱的,经催告依旧不还,也无法调解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写好起诉书;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


·自书遗嘱应该怎么订立
      自书遗嘱应该怎么订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7条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根据这项规定,自书遗嘱的要求......


·何时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何时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当事人向法庭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时间要求不再适用《民诉证据规则》规定的“举证期限届满前十日”,而变为“举证期限届满前”。已......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