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2023淄博征地补偿项目有哪些?

淄博征地补偿项目有哪些?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2、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补偿是针对财产所有人的补偿,因此该项补偿归财产所有人。标准由省级政府授权给设区的市政府制定。二、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第二十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对于淄博征地补偿的相关情况认定应当严格对照法律上规定的情况来处理,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和认定存在异议的,还可以向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诉,并要求对土地征地补偿的相关情况进行重新认定,并按照规定来进行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个人如何申请破产保护的相关法律规定?
      个人如何申请破产保护的相关法律规定?一、个人财产如何申请破产保护?破产案件首先应由申请人提出申请,申请人分为债权人与债务人。申请破产应向有......


·泄露个人信息赔偿标准是什么
      泄露个人信息赔偿标准是什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经营者非法向他人提供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应当给予消费者经济赔偿。赔偿的额度为非法......


·一、遗产继承时间有限制吗?
      一、遗产继承时间有限制吗?遗产继承没有时间限制。继承开始后,遗产分配完毕前,继承人都有权要求依法获得分配。但超过法定期限的,当事人不能再通过到......


·民法典1092条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1092条的规定是什么?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


·传销罪对于一般参与者怎么判刑
      一、传销罪对于一般参与者怎么判刑传销罪对于一般参与者不会判刑,但要接受行政处罚。根据法律规定,只有组织、领导传销的人员才构成犯罪,如果只是一......


·解除劳务合同的法律规定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还是很有很大的区别,所以,法律关于解除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的规定是些许差别的,那么解除劳务合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对于这个问题,......


·工伤认定单位不申报怎么办
      判断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受到的人身损害是否构成工伤,肯定是需要作出专门的认定才行,而此时就需要有人申请进行认定,一般情况下都是由劳动者所在的单位......


·签三年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多久
      简单来说,试用期就是试用的期限,而法律对劳动者的试用期作出了比较明确的规定。那么,在法律上,劳动者的劳动试用期一般是多久呢?如果用人单位与劳......


·买房从来都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买房从来都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同时对于不少家庭而言,也是一件重大的事情。每个购房者都想购买满意的房屋,同时价格还不能过高。这就要求在实际买房......


·没有直接证据怎么举报
      没有直接证据怎么举报没有直接证据但是已经形成事实。这个时候能举报犯人吗。如果能举报的话,应该需要用什么方法才能有效的对犯罪人进行举报。将罪犯......


·当前网络社交媒体越来越普及,许多人喜欢在朋友圈内发表自己的言
      当前网络社交媒体越来越普及,许多人喜欢在朋友圈内发表自己的言论以获得他人的关注,朋友圈虽然属于个人应用的一种社交工具,但因其有着向多人公开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