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的福利待遇有哪些
试用期工资的约定--《劳动合同法》的一个漏洞与此同时,《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劳动者工资水平也作出了保障: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重申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本法对试用期工资恶意偏低,廉价使用劳动者的行为进行了约束,值得欢迎。但是从笔者执业多年的经验来看,此条形同虚设。主要原因是条款中第一个条件对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由于两者是选择关系,只要具备其中一种情形,就符合了条件,换句话说试用期工资在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只要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就是合法的。这样问题就出来,那对劳动者就非常不利了,因为最低档工资基本是由用人单位说了算的,换言之,劳动者的试用期也就是劳动者说了算了。这不能不说是《劳动合同法》的一个漏洞。这里要提醒劳动者注意此漏洞,避免用人单位用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来恶意欺骗。
试用期内需缴纳社会保险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而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缴纳社会保险等5险一金是法定义务。试用期内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这种实践中用人单位的习惯性做法应该改一改了。
只签订单独的试用期合同违法
司法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为了避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往往在招用劳动者时与劳动者签订一个单独的试用合同,在试用期合同期满后再决定是否正式聘用该劳动者。其目的往往是为了规避法律,在试用期使用廉价劳动力,方便解除劳动合同;而《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而根据《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第17条:劳动合同的试用期超过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期限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变更相应的劳动合同期限,或者要求用人单位对超过的期限,按照非试用期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变更劳动合同期限,或者按照非试用期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劳动合同只约定试用期,未约定劳动合同期限,劳动者要求约定期限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期限。双方当事人就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的,按本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显然两者有不同,按照新法优于旧法,法律高于法规的法律原则应该按照劳动合同法19条来执行。
笔者认为从司法实践角度来看,该法条的规定过于笼统,必然导致歧义和混乱,例如:王某在一个软件公司工作,合同中只规定了试用期3个月,那么如果王某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辞职,该如何处理呢?按照原先双方的合意为试用期,那么王某只需要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提出离职,办理手续。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法只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而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王某如果想离开公司,那么必须提前30天通知公司,这反而加重了劳动者的责任,同立法的初意相违背。
大部分的单位在试用期内都是不会为劳动者购买社保的,甚至还有可能单独与劳动者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这样的行为都是违法的,劳动者此时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益。上述就是对试用期的福利待遇介绍,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气管切开司法鉴定几级?
气管切开司法鉴定几级是根据相关司法的法律法规得出的,并不能直接判断,是要做伤残等级验定才能确定,对于这个,相关部门有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气......
·不作为犯罪类型都有哪些?
说到不作为犯罪可能您都比较陌生,我们为您举一个例子,母亲对于刚出生不久的婴儿拒绝哺乳,并且将其一个人留在家里不照顾,这种情况下要是导致了婴儿......
·在我国治安拘留是行政拘留吗
平常有些公民倒是可能听说过治安拘留,最起码您知道像卖淫嫖娼的拘留和杀人抢劫被拘留这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性质。可是很多人在第一次听到行政拘留的时候......
·一、遇到交通事故利用残疾人碰瓷怎么办?
一、遇到交通事故利用残疾人碰瓷怎么办?遇到交通事故利用残疾人碰瓷可以寻找警察的帮助,具体的处理办法如下:1、及时报警寻找帮助。敲诈者利用......
·缓刑考验期犯新罪能判缓刑吗
缓刑考验期犯新罪能判缓刑吗《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
·餐厅顾客在门外摔伤谁负责?
餐厅顾客在门外摔伤谁负责?一、顾客在门外摔伤应该由餐厅负赔偿责任。二、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归责原则(一)过错责任人身损害赔偿的过错责任原则,是......
·可以委托律师
可以委托律师,也可以委托直系亲属,比如父母,成年子女,配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
·我国国家缓刑的认罪认怎么写
在刑事案件的审判过程中,法院审判人员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判处当事人有期徒刑,若当事人在审判期间由于自我认罪或者罪名成立且不进行坐牢的可以判......
·民事诉讼证据的时效性的相关规定
民事诉讼证据的时效性的相关规定一、一般举证期限的相关规定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
·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金额是累计的吗
是累计的。诈骗公私财物价值在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诈骗公私财物价值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
·医疗损害赔偿举证责任是如何分配的
医疗损害赔偿举证责任的分配具体如下:1、患者应当承担初步举证责任。在医疗侵权损害赔偿诉讼中,患者应当对其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成立,负有初步的举证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