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司法中应用酌定量刑的情况有哪些

酌定量刑情节,简称酌定情节,它虽然不是刑法明文规定的情节,但对量刑仍然起着重要影响作用。根据司法实践,常见的酌定量刑情节主要有以下几种:1.犯罪的手段。特定的手段作为犯罪构成要件要素(行为)时,不是量刑情节;故这里的犯罪手段是指不属于构成要件内容的手段。犯罪的手段残酷、野蛮程度,直接说明罪行的轻重程度,因而影响量刑。如杀人、伤害的手段是否残忍,就对量刑起影响作用。2.犯罪的时空及环境条件。犯罪的时间、地点、环境条件不同,也能说明罪行的轻重程度不同,因而是影响量刑的因素。例如,在发生地震等严重自然灾害时犯罪,其罪行就重于在平时的犯罪,量刑时应当考虑。3.犯罪的对象。在刑法没有将特定对象规定为构成要件的情况下,犯罪对象的具体差别,反映罪行的轻重程度,因而是量刑时需要考虑的情节。例如,一般来说,盗窃救灾、抢险款物的罪行就重于盗窃一般公私财物,量刑时应区别对待。4.犯罪造成的危害结果。当危害结果不是犯罪构成要件要素时,危害结果(包括直接结果、间接结果)的轻重对说明罪行的轻重起重要作用,因而成为量刑时应斟酌考虑的重要情节。例如,同是隐匿、毁弃他人信件,其隐匿、毁弃的信件多少以及由此造成的后果不同,量刑就应有所不同。5.犯罪的动机。犯罪动机不同,直接说明行为人的罪过程度不同,因而是量刑时必须考虑的因素。例如,同是故意杀人,有的是出于义愤杀人,有的是因为奸情杀人,其所反映的可谴责性程度就有差别,量刑时也应有所差别。6.犯罪后的态度。犯罪后的态度,反映行为人的人身危险程度,因而在量刑时应当予以考虑。例如,有的人犯罪后坦白悔罪,积极退赃,主动赔偿损失,有的人犯罪后却负隅顽抗,隐匿赃物,要挟被害人,这反映出行为人的人身危险程度不同,改造的难易程度不同,在量刑时必须区别对待。7.犯罪人的一贯表现。犯罪人的一贯表现既不是定罪的根据,也不是量刑的主要依据,但与犯罪行为有密切联系的一贯表现,却是量刑时应当考虑的因素,因为这种因素也反映行为人的人身危险程度。例如,两个盗窃相同数额财物的罪犯,一个平时经常有小偷小摸行为,一个没有不良表现,对于前者的量刑就可能重于后者。8.前科。前科是指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事实(参见刑法第100条)。依法受过刑事处罚后又犯罪的,说明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较为严重,理当成为酌定量刑情节。刑法没有明文规定酌定量刑情节,一般是根据刑事立法精神和有关刑事政策,从刑事审判实践经验中总结出来的,所以对于刑罚裁量也具有重要意义。而酌定情节也可以分为从宽情节和从严情节两种,在同一案件中所具有的酌定情节,往往是多方面的,既有从宽情节,也有从严情节。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派出所可以私闯民宅吗?
      派出所可以私闯民宅吗?不可以。派出所不可以私闯民宅,私闯民宅属于违法行为。但派出所在对案件嫌疑人进行调查时,可以在嫌疑人的住所进行搜查,但是需......


·辞职后可以工伤鉴定吗?
      员工在工作期间,难免会受到一些伤害,员工在工作期间因为工作的特殊性质,或者时一些意外的因素导致身体受到伤害的,应该被认定为工伤,并且用人单位......


·一、交通事故的量刑标准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的量刑标准是多少?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制定合同管理制度目的是什么
      制定合同管理制度目的是什么当一个公司成立的时候,不管您公司属于什么类型,都需要有合同,相应的就有合同管理制度,国家为了避免合同管理制度的混......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


·法人股东转让股权协议应该怎么写?
      法人股东转让股权协议应该怎么写?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方:(以下称甲方)住址:法定代表人:受让方:(以下称乙方)住址:法定代表人:依据《中华人......


·公安机关超期监视居住是否合法?
      公安机关超期监视居住是否合法?公安机关超期监视居住是不合法的,监视居住最长时间为六个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


·轻伤二级私了20万算多吗
      轻伤二级私了20万算多吗轻伤二级私了时赔偿20万算不算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衡量,包括实际造成的损失、自己的经济能力等等。案件的受害人在私了前应......


·拘役是什么意思 拘役能否适用缓刑
      在对罪犯适用缓刑的时候,必须要依法作出,如果不满足规定的缓刑条件,而对罪犯适用了缓刑的话,则就会构成违法判决,相应的法官也是要承担一定的法律......


·无证驾驶本身就是坚决不允许的,有些人无证驾驶的同时甚至还醉驾
      无证驾驶本身就是坚决不允许的,有些人无证驾驶的同时甚至还醉驾,这可以说是非常无视我国的交通法规了。现在,我国的新交规已经是非常严厉的了,关于......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民事司法鉴定可以申请几次?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很多地方都需要用到司法鉴定,现在并不是像以前那样比较常见的场合是工伤的伤残等级鉴定,还包括民事诉讼活动中进行的司法鉴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