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要如何区别犯罪未遂和既遂

如何区别犯罪未遂和既遂1、犯罪结果不同:未遂的结果是犯罪目的无法完成,既遂则是完成了犯罪目的。2、定义不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实施完成的是既遂。3、量刑不同:犯罪既遂按照相关法律行进审判定罪,而犯罪未遂在量刑上往往有减免,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二、犯罪既遂形态分为哪几种犯罪既遂形态主要存在以下四种类型:1、结果犯。是指不仅要实施具体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行为,而且必须发生法定的犯罪结果才构成既遂的犯罪。在结果犯中,行为人着手实施该具体犯罪构成要件客观方面的行为后,只有导致了该罪构成要件客观方面的法定结果才能构成犯罪既遂,如果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发生该犯罪结果的,不构成犯罪既遂。2、行为犯。是指以法定的犯罪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既遂标准的犯罪,即不要求造成物质性的和有形的犯罪结果,而是以行为的完成为标志,但这些行为并非一着手即告完成,而是有一个实行的过程,要达到一定程度。3、危险犯。是指以行为人实施的危害行为造成法定的某种危害结果的危险状态为既遂标志的犯罪。在危险犯中,行为人着手实施该具体犯罪构成要件客观方面的行为后,只有导致了该罪构成要件客观方面的法定危险状态才能构成犯罪既遂,如果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导致该法定的危险状态的,不构成犯罪既遂。4、举动犯。也称为即时犯,是指按照法律规定,行为人一着手犯罪实行行为即告完成和完全符合构成要件,从而构成犯罪既遂的犯罪。举动犯不存在犯罪未遂问题,但存在既遂形态与预备形态及预备阶段的中止形态之别。就处罚原则上来看,一般对犯罪未遂的处罚都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从这点上来说,如果可以认定犯罪分子成立未遂犯的话,自然对起也是比较有利的。而作为犯罪分子的辩护律师,在提供辩护帮助的时候,也可以从这方面入手提供辩护,争取让犯罪分子从宽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非法集资诈骗罪量刑标准
      一、集资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


·民法典对抵押权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对抵押权的规定是什么?在我国法律制度中,规定了抵押权制度。那么,《民法典》(.1.1生效)对抵押权的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试用期内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试用期内可以随时辞职吗?可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


·公司法关于设置董事会的程序是什么?
      公司法关于设置董事会的程序是什么?我们知道对于一个完整的公司,是需要有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董事会是公司的决议决定机关,股东会是决议的......


·盗窃7000元会判多久
      盗窃罪金额7000元为数额较大的情形,最低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认定为《刑法......


·身患什么病不能结婚2023
      身患什么病不能结婚什么是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姻法没有规定。母婴保健法规定,男女在结婚登记时,应当持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医学鉴定证明......


·行政处罚暂扣木材期限是什么
      行政处罚暂扣木材期限是什么行政处罚暂扣木材期限是没有明确时间限定,正式行政处罚做出后,暂扣物品根据不同情况作相应处理,或归还或予以没收等等。......


·对于股权转让大股东不同意如何办理
      对于股权转让大股东不同意如何办理一、对于股权转让大股东不同意如何办理如果公司章程没有约定,大股东不同意小股东转让股权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在商场受伤垫付医药费应该由谁承担
      在商场受伤垫付医药费应该由谁承担一、顾客在商场受伤垫付医药费的责任主体我国在关于顾客在商场受伤这一情形中,大多数的时候采用侵权责任法来解决这......


·日常生活中,人们因为各种纠纷受到他人诽谤时,可以选择报案,或
      日常生活中,人们因为各种纠纷受到他人诽谤时,可以选择报案,或者直接发起诉讼。诽谤罪属于自诉案件,需要当事人委托律师提出诉讼,法院接到诉讼请求......


·二手房的贷款方式主要是房屋抵押贷款
      二手房的贷款方式主要是房屋抵押贷款,与商品房抵押贷款的形式基本相同,但在贷款额度、房屋价值评估、阶段性保证方面有不同之处。下面就二手房贷款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