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劳动合同期限内辞职要赔违约金吗?

劳动合同期限内辞职要赔违约金吗?劳动合同除保密和竞业条款外,不得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如果公司提供培训、约定了服务期,服务期内辞职需要赔偿公司剩余服务期的费用。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约定违反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违约时,劳动者所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服务期较长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间的劳动报酬。实务中有用人单位并未提供专项培训费对劳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但在劳动合同中却约定已经对劳动者进行了培训,并约定违约金,其实这种仅仅书面约定,实际上用人单位并未履行这一义务的,这种违约金的约定也是无效的。二、员工提出辞职要注意什么事项?1、要提前三十天通知,试用期的要提前三天通知。劳动者在享有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时,也应当依法照法律规定遵守解除劳动合同程序,即劳动者在正式用工期应当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主要目的是便于用人单位能有只够的时间补充劳动者离职的岗位空缺问题,避免因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2、要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因为通知的时间直接关系到解除劳动合同期限的起算时间,也关系到劳动者的工资计算,所以必须采用有效严谨的方式来表达,这是对双方利益的保护,避免出现不必要的争议。综上所述,现在就业市场非常大,员工可以自由选择工作岗位,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辞职很常见。一般情况下员工无需赔偿,但是如果存在法定情形,比如违反竞业限制条款及服务期约定的,单位是有权要求员工赔偿的,最高不超过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驾驶什么情况下扣三分
      驾驶什么情况下扣三分一、驾驶什么情况下扣三分根据交通管理部门实施的交通管理法规定,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一)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


·现在小孩抚养最低标准是多少钱
      现在小孩抚养最低标准是多少钱许多时候,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才需要对小孩的抚养权以及抚养费问题作出处理,而此时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就是要支付......


·动物致人损害侵权谁来举证?
      动物致人损害侵权谁来举证?生活中,经常发生一些动物伤人的事件。这个时候对于受害人来讲,肯定是要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的,同时还会要求进行赔偿。......


·夫妻离婚财产如何给孩子?
      离婚现象在我国已经变的十分普遍,近几年我国的离婚率在不断的增长,长期以来我国法律对离婚出现的问题在不断的完善和修改,如今离婚还是会在房产分割......


·公安机关发现一对一涉黄怎样处罚
      公安机关发现一对一涉黄怎样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


·一般采用“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进行举证
      一般采用“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进行举证。当事人应提供以下证据:1.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1)自然人应当提交记载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住所、联......


·遗嘱效力遗赠扶养协议效力哪个优先
      遗嘱效力遗赠扶养协议效力哪个优先?遗赠扶养协议效力大于遗嘱的法律效力。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订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


·一、分公司能否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一、分公司能否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可以的,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但是其实际领取了营业执照,并且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对于普通劳动者而言......


·如果行政机关进行暴力拆迁,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如果行政机关进行暴力拆迁,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一、如果行政机关进行暴力拆迁,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1.刑事责任  享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


·意定监护和遗赠扶养协议的区别是怎样的
      意定监护和遗赠扶养协议的区别是怎样的一、意定监护和遗赠扶养协议的区别是怎样的1、生效时间不同:遗赠扶养协议是生前生效和死后生效相结合,即......


·一次性给付
      一次性给付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