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矽肺工伤七级的伤残待遇有哪些?

矽肺工伤七级的伤残待遇有哪些?矽肺工伤保险待遇和其它的工伤、职业病待遇一样,包括医疗待遇、伤残待遇、死亡待遇。这些主要是给矽肺患者本人的医疗、疗养的费用,造成伤残以及死亡的经济赔偿。主要内容如下:第一是医疗待遇主要包括住院诊断治疗的医疗费、住院期间的工资、住院期间的伙食费补助以及住院治疗的医疗期。医疗费用:治疗矽肺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其中包括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等。就医路费由用人单位报销。停工留薪医疗期间的工资:矽肺病人停工接受医疗,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工资按住院前正常工作的工资标准发放。应该享受的社会保险由用人单位按原标准办理,不能减少。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由用人单位按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支付70%。经批准转往外地,也就是转往职工所在的统筹地区以外的区域治疗时,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由本单位按因公出差标准报销。矽肺病医疗期:因矽肺病不可逆转。很容易产生并发症如肺结核、肺气肿等。一旦查出是矽肺,按规定需定期检查,为了控制并发症的发生,根据矽肺病人的病情需要,要给予治疗、疗养,控制病情以免加重。第二是伤残待遇矽肺病人经职业病诊断、工伤认定,在医院治疗后,经医疗机构确定病情趋于稳定,须到当地劳动能力委员会作劳动能力鉴定。鉴定伤残等级为1—10级,最重的是1级,最轻的是10级。其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统一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7—10级伤残待遇:原则上由企业安排适当工作,并享受以下待遇:①一次性支付伤残补助金,标准相当于伤残职工本人12—6个月工资(7级12个月,8级10个月,9级8个月,10级6个月)②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金额为本人25—4个月工资(7级25个月;8级15个月;9级8个月;10级4个月);工伤医疗补助金为本人6—1个月工资(7级6个月;8级4个月;9级2个月;10级1个月),并终结工伤保险关系。综合上面所说的,伤残待遇一般针对于在鉴定中有伤残的情形才会给的,同时对于待遇的标准就会根据伤残的级数来进行计算,对于伤残的赔偿一般是进行一次性的支付,这样也是保障到当事人的受害者的合法权益,所以,对于自己该有的待遇要自己来进行维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缓刑监护人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一、缓刑监护人条件是怎么规定的?根据我国《刑法》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


·民事诉讼案件中财产保全的范围
      民事诉讼案件中财产保全的范围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


·取保候审押金退回流程是什么?
      取保候审押金退回流程是什么?担保的概念很多人都不陌生,有时候在贷款的时候需要担保人来担保贷款,我国的相关法规中有对这个的详细说明,其中内容包......


·客户欠钱一直不还怎么办?
      客户欠钱一直不还怎么办?1、协商协商和解的方式是解决问题最简单最便捷的方式,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通过协商得出解决债务问题的方式,最好可以签订还款......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有哪些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有几种1、发起人符合法定的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根据新《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


·一、交通事故无责任方如何处理赔偿?
      一、交通事故无责任方如何处理赔偿?如果能够协商正常应该是无责任一方将所有的票据交给车主后车主再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不会直接赔偿给无责方。......


·双方已经订立了二次固定期限合同,第二次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是否还有终止合同的权利?
      2007年6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在关于劳动合同法新闻发布会上对此问题进行了说明,与第一种意见一致:“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后,劳动者没有本法......


·肇事司机逃逸无人员伤亡怎么处理
      肇事司机逃逸无人员伤亡怎么处理一、肇事逃逸无人员伤亡怎么处理交通肇事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不会构成犯罪,逃逸者要承担全部的责任,依据道......


·公安监视居住最长时间是多久
      公安监视居住最长时间是多久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


·抹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
      随着当今的社会不断地发展和不断地进步,在现代社会中您都知道现在做什么事或者做什么工程在结束后都会少不了验收这个过程,这是为了让负责人对于工程......


·解除合同并支付违约金可以并存吗?
      解除合同并支付违约金可以并存吗?合同的解除虽然是基于违约事实而产生的法律后果,但它和支付违约金不同,并不属于违约责任方式,仅仅是合同违约后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