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名誉权侵权需要准备什么证据

名誉权侵权需要准备什么证据
  
  一、名誉权侵权需要准备什么证据
  
  (一)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二)证明侵权事实存在的证据
  
  1、新闻媒体、书刊对公民或法人报道失实损害其名誉的证据。如报道内容的原始载体。
  
  2、虚构事实,含沙射影,对他人进行诽谤的文学作品。
  
  3、以口头、书面或暴力方式,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侮辱,贬损他人人格的证据。可举出证人证言、书面材料。
  
  4、以隐瞒真相、捏造事实并加以传播的方式诋毁他人名誉、信誉,损害他人尊严的证据等。
  
  (三)证明侵权事实造成损害后果的证据,如单位处分,当事人精神受打击患精神病,法人经济效益滑坡等证据。
  
  (四)被告如主张免责,应提供其没有过错,或没有损害原告名誉权的证据。
  
  (五)有具体诉讼请求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方法、依据和清单。
  
  二、在工作联系单中提出意见评价是否会侵害名誉权。
  
  被告依照合同约定在工作联系单中提出意见评价,属于侵害名誉权的一种抗辩事由,是一种正当行使权利的行为。
  
  侵害名誉权的抗辩事由,是指被告针对原告提出的承担侵害名誉权责任的请求而提出的证明原告的请求不成立或不完全成立的事实。王利明先生认为,抗辩事由主要有如下几种:内容真实,正当的舆论监督,合理引用,正当行使权利,受害人同意,第三人过错,履行法律和道德上的义务。
  
  正当行使权利应具备如下要件:
  
  (1)必须有合法授权或依据法律规定、合同约定享有实施某种行为的权利。
  
  (2)正当行使权利的行为是必要的。正当行使权利并非都会造成对公民和法人名誉权的侵害,只有在必须行使权利而且行使权利会造成对他人损害的情况下,才能成为抗辩事由。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据合同约定对职工作出的涉及个人品德的意见评价,属于正当行使权利的行为。即使评价有不当之处,也不能认为是侵害名誉权。因为依据合同约定作出意见评价本身是合法行使权利的表现,不应涉及名誉权的侵害问题。但是,如果超出职权范围,恶意散布有损他人名誉的言论,则可以构成侵权。在本案中,根据监理合同约定,被告认为监理人员不符合要求,有权书面要求调换监理人。被告发出工作联系单,作出意见评价,被告的行为是在行使合同赋予的权利,不构成侵权。
  
  名誉权被侵犯的,是民事权利被侵犯。此时被侵权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且赔偿自己的损失。当然,也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以诽谤罪或者侮辱罪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但无论是哪一类的诉讼,其中都要求被侵权人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湖北荆门征地补偿多少?
      征地补偿这个标准根据地域不同,标准也会有所不同,因为涉及到的因素太多。那么关于湖北荆门征地补偿多少?湖北是属于经济中等水平的一个省份,所以在......


·大多数情况下,当醉驾进入到庭审阶段以后,一般被告方都会聘请专
      大多数情况下,当醉驾进入到庭审阶段以后,一般被告方都会聘请专业的律师来为自己进行醉驾的意见辩护,尽最大的努力可以争取到法庭的从轻叛理。一般来......


·醉驾有没办法捞出来 根据《暂予监外执行规定》:
      醉驾有没办法捞出来根据《暂予监外执行规定》:1、第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已经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般普通仲裁诉讼时效中断吗?
      一般普通仲裁诉讼时效中断吗?可以进行中断;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


·交通事故的分类具体有几种
      交通事故的分类具体有几种一、交通事故的分类具体有几种1、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


·算不算工伤铁路工人上哪去咨询
      算不算工伤铁路工人上哪去咨询一、算不算工伤铁路工人上哪去咨询到劳动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咨询,或者直接到公司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


·犯罪既遂的类型有哪些2023
      犯罪既遂的类型有哪些犯罪既遂即故意犯罪的完成形态,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已经具备了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犯罪既遂的类型......


·一、交通事故伤残驾驶员承担多少赔偿责任?
      一、交通事故伤残驾驶员承担多少赔偿责任?交通事故伤残驾驶员承担多少赔偿责任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在机......


·夫妻能否就婚内孩子共同抚养权达成协议?
      大多数夫妻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往往会因为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不能达成,而横眉冷对、恶语相向,甚至闹到法院,需要诉讼渠道解决,因此,有些居安思危的夫......


·没有进行结婚登记就同居的关系
      没有进行结婚登记就同居的关系,我们称之为事实婚姻,而非法定的婚姻情形。如果没有正式结婚登记,却有了孩子,有关子女抚养的一系列具体的法律相关问......


·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的概念是什么?
      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的概念是什么??一、宣告失踪(一)概念:宣告失踪,是指自然人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经过法定程序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