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区分单位行贿和个人行贿的关键有哪些

一、区分单位行贿和个人行贿的关键有哪些单位负责人既可能代表单位行贿,也可能为实现个人目的而以单位名义行贿。界定要点:(1)目的不同。自然人行贿是为了谋取个人不正当利益,单位行贿则是为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2)利益归属不同。因行贿取得的违纪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是自然人行贿;归单位所有的,是单位行贿。(3)实施的主体不同。单位行贿的主体是单位,而自然人行贿的主体是自然人。虽然单位行贿也是通过具体自然人实施的,但这是在单位意志的支配下实施的。(4)给付财物时名义及程序不同。单位行贿一般经单位集体研究决定,以单位的名义实施,而自然人行贿则是由个人决定,以个人的名义实施。二、最新行贿罪立案标准是什么?个人行贿罪的立案标准为三万元。根据《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一)向三人以上行贿的;(二)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三)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四)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五)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六)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对于个人行贿与单位行贿,在分别达到了规定的立案标准之后,往往是分别以行贿罪与单位行贿罪来论处。这与一些集自然人犯罪和单位犯罪为一体的情况不同,将自然人行贿与单位行贿分开为两个不同的罪名,分别给予犯罪主体不同的处罚。因而,我们尤其要注意,在单位行贿构成犯罪的情况下,不能认定为行贿罪,而应该是单位行贿罪。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离婚后小孩的抚养权变更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离婚后小孩的抚养权变更需要满足什么条件?(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


·拘留15天后法院会怎样 被刑事拘留了怎么办
      一、拘留15天后法院会怎样如果拘留满十五天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释放当事人在没有起诉之前,一定不能拘留债务人。起诉以后也不能拘留,必须在判决生效后......


·非法集资案不报案的能退钱吗
      不能。遭受到非法集资如果不报案的,公安机关不知道有非法集资的行为,公安机关就不能对违法所得进行追缴,从而保障受害人的利益。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


·委托合同应当怎么写?
      委托合同应当怎么写?委托合同是指收到委托的人用委托人的名义去帮委托人干委托人的事情,委托人根据他和受托人签订的合同来跟受托人按价支付应有的......


·17年包头市社保补缴标准是什么?
      17年包头市社保补缴标准是什么?一、2017年为最后过渡期据介绍,2017年补费过渡期结束后,2018年将实行新的补费政策。统一后的补缴政策标准较我市现......


·雇佣未成年工是否会违法
      未成年工与童工不同,其中未成年工都是已经年满16周岁的了,在这种情况下以自己的劳动收入来生活的,在我国都是可以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对于用......


·第三人购买尚未办理权属证书的房屋,能否直接请求开发商协助办理权属证书
      第三人只能要求买受人协助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不能直接向开发商主张。因为第一,符合合同相对性的法理。对于连环买卖,虽然针对同一标的物,且交易......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在哪里领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在哪里领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我想知道民事调解书可以变更吗?
      关于民事调解书的问题,我国《民事诉讼法》对此有规定,它规定如果要申请再审,那么就应该满足调解书违反自愿原则以及内容调解协议违反了相关法律的条......


·隐名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之间存在何种法律关系?
      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签订的股权代持协议属基于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股权归属关系与基于股权代持协议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是两个层面的法律关系,前者......


·代通知金就是赔偿金吗?
      代通知金就是赔偿金吗,代通知金是指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职工,如果没有通知,应当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替通知,赔偿金是指当事一方违......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