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离婚有一套按揭房一辆车怎么办?

离婚有一套按揭房一辆车怎么办?离婚有一套按揭房一辆车按照双方协商的约定来进行一个处理,或者是由法院来进行一个平均方面的分割,当然了,如果说房屋还正在进行贷款的话,那么后续的这个贷款所得的款项也需要考虑到其中来进行分割。离婚后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应根据是否对房产拥有完全所有权来决定处分方式。对于拥有完全所有权的房产,即其他人对该房产均不会主张其他权利的,房产的归属可由以下几种方式决定:1、双方经过协商,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另一方放弃该房产的,由专门的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的价值做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根据婚姻法房产分割细则给予对方相应的补偿。2、房屋增值,双方都想取得房产但不能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采取竞价拍卖的方式,由出价高的人取得房屋所有权,并将出价支付给未能取得房产的另一方作为补偿。3、双方都想放弃该房屋所有权的,可以根据双方的申请对其房屋评估再拍卖,就所得的款项进行分割。二、离婚车子怎么处理如果夫妻离婚时,分割一方或双方名下的汽车,应以汽车的现价为基准,拿车的一方给另一方折价款。如果双方对于汽车的现价达不成一致的意见,可以由原告方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委托有质资的评估机构对汽车的现价进行评估,法院在根据评估结论进行判决和处理。虽然说离婚时财产可以有效的得到分割,但是婚姻不是儿戏,我们不能说离婚就离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离婚只是一时之快,这是对家庭的不负责任,也是对子女的严重伤害。在现实生活当中,我们国家对于离婚的一些规定还是非常的严肃的,因为毕竟每一个人结婚离婚都非常的严肃,不能够开玩笑,其中不仅仅是两个人之间的事情,而且还会关系到孩子,甚至是两个家庭的未来,一定要慎重考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由哪些构成
      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由哪些构成一、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由哪些构成?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2、客观要件。本罪......


·机动车违章扣分首先去车管所、交警大队或通过手机等
      机动车违章扣分首先去车管所、交警大队或通过手机等方式查询一下有无违章,查询后分别进行处理:网上公布的机动车的违法信息的处理,扣分在3分以下的违......


·办理离婚房产析产流程是什么?
      离婚问题现在已经不是很难解决的问题,自由恋爱观念深入人心,不在约束于传统的观念之中。而在离婚过程中还是会遇到诸多问题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


·孕妇被辞退怎么办
      孕妇被辞退怎么办1、如女职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则应撤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用人单位......


·制造假币会被判死刑吗?
      制造假币会被判死刑吗?一、制造假币会被判死刑吗?制造假币可以被判死刑,如果制造假币金额比较大就有可能判死刑。伪造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最新山西省晋中市和顺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山西省晋中市和顺县征地补偿标准  山西省晋中市和顺县的土地共分为四类:  一类区片范围:西部山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49280元/亩......


·合同撤销诉讼的管辖规定是什么意思
      合同撤销诉讼的管辖规定是什么意思合同撤销诉讼的管辖法院的意思表示必须通过书面方式表达出来;形式可以是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也可以是在诉讼前达成......


·离职后劳动合同还有用吗?
      离职后劳动合同还有用吗?一、离职后劳动合同还有用吗?离职后劳动合同还有用,劳动合同终止后(即到期后),用人单位不得随意销毁。员工辞职后,劳动......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资产大于债务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资产大于债务的处罚标准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


·债务人破产了债权人怎么办
      债务人破产债权人的处理:一旦进入破产程序,即使股东出资不到位,其出资应先归入债务人财产,后依法定清偿顺序向债权人公平清偿,而不能由个别债权人......


·如何认定夫妻一方的过错 出轨一方财产怎么分割
      生活中,有很多夫妻都是因为其中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出轨行为,从而导致夫妻最终解除婚姻关系。这个时候也就会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那通常......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