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过失致人死亡罪的立案时效一般是多久?

过失致人死亡罪的立案时效一般是多久?
  
  一、过失致人死亡罪的立案时效一般是多久?
  
  过失致人死亡罪,逃亡十年后,仍然在追诉期,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依据:《刑法》87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二、过失致人死亡罪的特征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
  
  (二)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是:
  
  1、行为人具有致人死亡的行为;
  
  2、客观上必须发生了致人死亡的结果;
  
  3、行为人的过失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三)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十六周岁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主体;
  
  (四)本罪在犯罪主观上的表现为过失,包括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两种,该过失是针对死亡结果而言。
  
  三、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因过失致使他人死亡的行为。构成本罪,客观方面必须同时具备三个要素:
  
  1、客观上必须发生致他人死亡的实际后果。这是本罪成立的前提。
  
  2、行为人必须实施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在这里,行为人的行为可能是有意识的,或者说是故意的,但对致使他人死亡结果发生是没有预见的,是过失。本罪属结果犯,行为的故意并不影响其对结果的过失。这点同有意识地实施故意剥夺他人生命行为的故意杀人罪不同。过失致人死亡行为可以分为作为的过失致人死亡行为和不作为的过失致人死亡行为两种情况。
  
  3、从行为人的过失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之间必须具有间接的因果关系,即被害人死亡是由于行为人的行为造成的。这里死亡包括当场死亡和因伤势过重或者当时没有救活的条件经抢救而死亡。否则行为人不应承担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刑事责任。如果行为人的过失行为致人重伤,但由于其他人为因素的介入(如医师未予积极抢救或伤口处理不好而感染)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只应追究行为人过失重伤罪的刑事责任。
  
  综合上面所说的,过失致人死亡罪虽然是过失但是对他人也是造成了伤害,那么只要条件要成必定就会承担相应的刑法责任,而对于立案的时效,只要在法律规定的追诉期之内而进行立案的,那么同样是会受到处罚的,所以,不同的案件所追诉的期限就会不一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老公精神病要不要离婚?
      老公精神病要不要离婚?可以的。我国法律规定,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途径有两条:一是协议离婚,即双方经过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


·个人房屋买卖合同签定注意事项有哪些?
      个人房屋买卖合同签定注意事项有哪些?在签订合同时要注意以下几点:1、必须确认房主真实身份。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前首先需检查签约主体的真......


·不属于交通事故的几种情形
      不属于交通事故的几种情形(一)厂矿、油田、农场、林场自建的专用道路,农村耕道、机关、学校、单位大院、车站、机场、港口货场内以及住宅区楼群之间......


·如何申请特殊标志登记?
      一、简要说明  特殊标志是指经国务院批准举办的全国性和国际性的文化、体育、科学研究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所使用的,由文字、图形组成的名称及缩写......


·股权转让能否适用占有改定?
      股权转让能否适用占有改定?股权买卖不适用占有改定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是股东将其对公司所有之股权转移给受让人,由受让人继受取得股权而成......


·无交强险的交通事故如何赔偿
      无交强险的交通事故如何赔偿按照投保的最低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用的2倍进行罚款。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没有购买交强险的,交警部门可以依据《机动车......


·婚后夫妻约定个人财产是否有法律效力
      婚后夫妻约定个人财产是否有法律效力有效。婚内财产归属约定是指夫妻之间在婚内通过协商,就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


·同居期间共同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男女尚未办理合法的结婚手续而共同生活在一起的,我们视为同居关系,虽然这种关系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但如果日后解除同居关系的话,就同居期间获得的......


·走错高速收费站通道倒车扣分吗?
      走错高速收费站通道倒车扣分吗?不会扣分的。这种情况不属于违章,不是违法行为,所以是不会扣分的。收费站变换车道是没问题的,不过如果在在高速公路......


·房屋转租注意事项都有哪些
      房屋转租注意事项都有哪些1、须获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其具体表现形式可以是房屋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承租人可以转租房屋,如房屋出租合同未明确这一点......


·集体所有地修路土地征收政策会补偿什么?
      集体所有地修路土地征收政策会补偿什么?(1)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征地补偿有三大块,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2)对于这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