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对于贩毒坐牢可以减刑吗?

一、对于贩毒坐牢可以减刑吗?贩毒被判刑的是可以减刑的,只要符合减刑的相关条件,而且服刑期间表现良好,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以上方可减刑。有期徒刑减刑的起始时间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九个月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二年有期徒刑。二、减刑的条件:《刑法》第七十八条 【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三、期限: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综合上面所说的,案件的减刑一般都是有法律依据的,而且在申请的时候也必须要结合实际的情况来进行处理,对于贩毒的案情,在减刑的时候也会按判的期限来进行决定,但在减刑的时候一般是不能少于法律规定的最高标准,这样才算是合法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寻衅滋事案件持凶器殴打他人法律有什么相关规定?
      寻衅滋事已经是一种恶劣的行为了,在有的寻衅滋事的案件中,罪犯还拿着凶器殴打他人,甚至导致他人重伤和死亡。那么,对于寻衅滋事案件持凶器殴打他人......


·一、餐饮劳动合同怎么签订?
      一、餐饮劳动合同怎么签订?应当双方协商来签订,在签订时应当注意下列情况:1、用人单位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2、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


·行政不作为案件举证方式是什么?
      行政不作为案件举证方式是什么?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一条第(三)项规定,原告提起行政诉讼应当有事实根据。这实际上是要求原告在起诉时应提供必要的证据,以......


·浙江省违法发放贷款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浙江省违法发放贷款罪立案标准是什么?浙江省违法发放贷款罪立案标准是违背法律规定,非法的进行贷款的发放,浙江省违法发放贷款罪会被判处五年以下的有......


·在签订后合同成立等于合同生效吗
      在签订后合同成立等于合同生效吗合同成立不等于合同生效。合同成立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完成合同的签订,但是因为相关法律规定,可能其中某些效力并没有......


·国家赔偿时效中止必须发生在赔偿请求时效期多久?
      都说,时间是金钱,在法律中,每项规定都有一定的时效性,一旦你错过了该时间节点,那么你就会错过维护自己正当权益的机会和浪费了保护自己的正当手段......


·离婚后财产重新分割需要公证吗?
      离婚后财产重新分割需要公证吗?离婚后财产重新分割是不需要进行公证的,只要有法院的判决书或者是协议书,双方重新分割财产就会生效男女双方协议离婚......


·应该如何书写离婚诉讼状
      要想启动离婚诉讼程序,首先要求当事人能够知道向哪个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之后就是按照规定准备好相应的起诉材料,其中就明确要求了要书写离婚诉讼状。......


·怎么分婚前父母出资买的房
      结婚前,由父母帮忙买房,已经成为了这个社会普遍存在的现象,而离婚时房子的分割又成了新的问题。那么通常情况下该怎么分婚前父母出资买的房?夫妻共......


·怎么样算是非法集资?其危害性有哪些?
      近年来,非法集资犯罪频繁发生,受害者苦不堪言,虽然国家加大打击力度和宣传力度,但是仍然有人因为一时的贪念而上当受骗,甚至最后倾家荡产。那么怎......


·工伤事故的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工伤事故的处理流程是怎样的实践中,要是发生了工伤事故的话,之后肯定是要对事故作出想要处理的。那么您知道工伤事故的处理流程是怎样的吗?而要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