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二手房屋评估收费标准是多少?

一、二手房屋评估收费标准是多少?
  
  二手房目前评估费收费标准采取累进计费率:
  
  1、房屋总价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 0.42%。
  
  2、100万元到500万元的(含500万元)累进计费率为0.3%。
  
  3、500万元到2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12%。
  
  4、2000万元到 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6%。
  
  5、5000万元以上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12%。
  
  6、二手房评估费的收费标准因地区的不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具体收费标准可以咨询当地物价局。
  
  房产评估应考虑的因素:
  
  (1)所在小区的均价,以及小区内类似房屋的挂牌价和成交价格
  
  (2)周边小区类似房源的挂牌价和成交价格
  
  (3)所在小区和所在板块的房价走势
  
  (4)被估算二手房的特性,包括房型、楼层、装修、小区内位置、景观等等。
  
  二、哪些情况需要对二手房价格进行评估?
  
  1、房价明显过低时需进行二手房评估价
  
  买卖双方可能会为了少缴税费,会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报其成交价格时低报、少报。如果房地产管理部门认为该价格明显低于房地产价值,交易双方又不愿意调整房价,就会委托具有一定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对交易的房产进行二手房评估,并以评估的价格作为缴纳税费的依据。
  
  2、买卖双方认为有必要时需进行二手房评估
  
  交易双方为确定合理的交易价格,也可以委托评估事务所进行二手房评估,作为交易价格的参考。一般情况下,买卖双方都能自行确定交易价格,但如果有一方或双方对交易的二手房的价格没有概念,会自行委托或双方共同委托有资格的评估事务所进行二手房评估。
  
  3、办理房产保险时需要二手房评估
  
  办理房地产保险是需二手房评估来评估房价,确定保险价值和保险事故发生或损失程度评估。
  
  4、申请抵押贷款需做二手房评估
  
  在房产交易过程中,有的购房者为了少付首付款而多报二手房交易价格,高于实际价值的价格对贷款银行来说有很大风险。所以银行会为了确定抵押物的担保价值需要对抵押人的房产进行二手房评估。
  
  综上所述,在二手房买卖及房屋抵押中,房屋价值评估是关键环节,专业机构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办理这个业务会需要花费一笔钱,房屋收费根据房屋价值分段收取,从0.42%到0.012%分为多个档次。越是价值高的房屋,评估费用越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该怎么撰写离婚起诉书
      民事原告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时,为维护自身的民事权益,可以依据事实和法律,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请求法院依法裁判。当......


·人身故意伤害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人身故意伤害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一、人身故意伤害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人身故意伤害赔偿标准是如下所述。1、医疗费《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医药费......


·军人离婚注意什么事项
      ?虽然现役军人的婚姻受到了法律更多的保护,但要是配偶起诉离婚的话,此时也是有可能离婚成功的。不过对于当事人而言,在现役军人离婚的时候也有一些需......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全文是什么?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全文是什么?人身损害赔偿是指公民在的身心受到不法侵害时所要求的赔偿,根据实际情况,人身损害赔偿分为很多种,具体情况分析来进......


·知识产权诉讼应诉材料包括哪些?
      知识产权诉讼应诉材料包括哪些?一、知识产权诉讼应诉材料包括哪些?被告对管辖权无异议的,应诉答辩时应提交下列材料:1、答辩状:正本一份,副......


·一、抚养费离婚一次性付清可以么?
      一、抚养费离婚一次性付清可以么?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抚养费应定期给付。定期给付,通常以月、季度、年为时间单位。一方每月......


·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专利法规定,不视为是侵犯专利权的行为:一、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


·民事诉讼二审流程多久出结果?
      民事诉讼二审流程多久出结果?一、民事诉讼二审流程多久出结果《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


·劳动合同签了3年没到可以辞职吗
      劳动合同签了3年没到可以辞职吗劳动者无论与用人单位签订多少年的劳动合同,劳动履行期间,劳动者都可以辞职。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辞职为由克扣工资,......


·私募基金的组织形式有哪些
      私募基金的组织形式有哪些?1、公司式公司式私募基金有完整的公司架构,运作比较正式和规范。目前公司式私募基金(如“某某投资公司”)在中国能够比......


·试用期内请病假被开除合法吗?
      试用期内请病假被开除合法吗不合法。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请病假,如果劳动者有医院的诊断证明和住院证明的,用人单位是不能辞退劳动者的,除非劳动者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