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故意伤害罪的处罚是什么?

故意伤害罪的处罚是什么?
  
  一、故意伤害罪的处罚是什么?
  
  故意伤害罪的处罚是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这样的一种情况下通常都是导致的伤害的后果比较轻微的,比如说伤情已经接近了轻微伤,但是社会影响并不是特别大,犯罪人已经积极的赔偿这样的一种民事方面的损失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伤情接近轻微伤,社会影响不大、被害人有过错或被告人全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为拘役刑或管制刑;
  
  (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虽构成轻伤,但伤情接近轻微伤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伤情介于轻度和重度之间的,为有期徒刑一年;伤情接近重伤的,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尚未达残疾标准的或损伤程度与轻伤标准接近的,为有期徒刑三年;
  
  (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造成被害人10级残疾的,为有期徒刑四年;每增加一级残疾等次,刑期增加一年。
  
  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被害人6级残疾的,为有期徒刑十一年;每增加一级残疾等次,刑期增加一年。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为有期徒刑十三年。
  
  二、法律具体规定,
  
  重处、轻处特别规定
  
  有下列情形的,予以重处:
  
  伤害多人的,在其中最重伤情的基础上,每增加轻伤1人,按照所增伤情的轻重程度,确定递增幅度,轻度的,刑期增加三个月;中度的,刑期增加六个月;重度的,刑期增加九个月;每增加重伤未达残疾标准或接近轻伤标准1人,刑期增加十个月;每增加重伤1人,致10级残疾的,刑期增加一年,依次每增加一级残疾等次,刑期增加六个月。
  
  持刀、枪等管制刀具伤害他人的,从重10%。
  
  在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中故意伤害他人的,从重10%。
  
  伤害对象为70岁以上的老人、14岁以下的儿童、残疾人、怀孕妇女的,从重5%。
  
  因为邻里纠纷、婚姻纠纷等民间矛盾引发的故意伤害,从轻10%。
  
  在当代社会故意伤害罪要想进行量刑处罚的话,他必须要达到一个轻伤以上的程度,否则的话是不需要来进行立案处理的,而且这样的一种量刑规定的话,他需要考虑到各种各样的情节,如果是有民间纠纷引发的话,可以从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小高层公摊面积如何计算?
      小高层公摊面积如何计算?小高层公摊面积的计算是在有电梯的板式小高层建筑中,那么公摊系数通常在15~20%之间,如果购买的住宅在有电梯的板式高层建筑......


·签订合同委托授权书要注意什么?
      当受托人授予委托人代理权的书面证明就叫做委托授权书,委托书是代理人作为被代理人行使权利的凭据。签订合同委托授权书也有利于工作更快的开展。由于......


·夫妻之间打了借条离婚后如何办?
      夫妻之间打了借条离婚后如何办?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给另一方出具的欠条,在离婚时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返还。婚内借条一般都会被法院作为有效证据......


·夫妻中一方起诉离婚费用多少
      法律赋予了夫妻双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权利,此时无论是否属于过错的一方,其实都是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而在起诉的同时,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


·公司法股东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公司法股东权利和义务有哪些中国三十多年的改革成果给中国带来了数以万计的公司,这些公司有大有小,在发展中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和法律上的问题......


·一般公司法人成立日期是以什么为准的?
      一般公司法人成立日期是以什么为准的?  《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


·开发商无土地使用权是违法建筑吗
      开发商无土地使用权是违法建筑吗不是属于违法建筑的。违法建筑包括1、占用已规划为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用地或公共绿化用地的建筑;2、不按批准的设计图纸......


·如何进行著作权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如何进行著作权登记,需要哪些材料?著作权登记能为维护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提供有效保障,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那么,申请著作权......


·刑事审判监督程序
      根据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1996年我国修正制定了现行的刑事诉讼法,在审判监督体制上作了更为详细的规定......


·车祸责任划分标准是什么
      车祸责任划分标准是什么1、当事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承担道路交通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其他方当事人无责任: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由......


·大连五险一金比例是多少?
      五险一金的重要性不用多说每个劳动者应该都是了解的,五险一金的缴纳比例也是由国家进行相关规定的,不由用人单位决定。五险一金因其重要性受到了每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