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有哪些

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有哪些 一、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有哪些
  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如下:
  1、根据《条例》规定,适用于劳动仲裁的劳动争议范围主要包括:
  (1)因执行、变更、解除、终止等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2)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3)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4)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本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则在上述基础上,进一步丰富、调整和扩充了劳动仲裁的适用范围: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劳动仲裁程序该怎么走
  劳动仲裁要走如下受理程序:
  1、申请。
  首先申诉人应在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提出申请。当事人按仲裁委员会提供的《申诉书》填写一式二份,附劳动合同、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的证据材料;申诉人系用人单位的,应附营业执照有效影印件。上述提交的材料系复印件的应带原件核对。
  2、受理。
  自当事人提交符合填写要求的申诉书之日起7日内,仲裁委员会将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通知当事人。
  3、委托。
  当事人可以委托不超过二名的律师或其他人代理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必须向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
  4、举证。
  劳动争议案件一般由申诉人提供证据;因用人单位应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责提供证据。
  5、审理。
  双方当事人应按仲裁庭指定的时间到达指定的地点参加庭审活动。申诉人无正当理由未到庭的,按撤诉处理;被诉人无正当理由未到庭的,仲裁庭可进行缺席审理并作出缺席裁决。
  6、调解。
  仲裁员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先行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的,仲裁庭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在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7、裁决。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8、结案。
  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一般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60日内结案;如案情比较复杂的,经批准最多可延长30天。
  现实中,并不是所有的劳动争议都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法律中对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作出了严格的规定,只有符合受理范围的,当事人提出申请之后,才能得到受理。而当您与用人单位产生劳动争议时,您可以先跟单位协商或者找工会帮忙调解一下,如果这些途径都没有走通,那么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下劳动方面的专家律师,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的方式,根据劳动仲裁程序提供相关的资料证据,保护自身权益。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名誉权是什么意思 什么是名誉权
      名誉权是什么意思?名誉权是人格权的一种。这些被维护的名誉是指具有人格尊严的名声,是人格的重要内容,受法律的保护。所谓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


·自诉案件可以申请法院调查证据吗
      自诉案件可以申请法院调查证据吗自诉案件也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取证,不过提出申请的同时,也应当说明理由,同时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而之后,人民法院......


·门珍病历可做司法鉴定可能性有多大
      门珍病历可做司法鉴定可能性有多大提交经过医疗机构加盖印章的复印件。工伤认定以及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医疗机构出具的住院病历、检查报告、诊断证明......


·辞退十年以上的员工赔偿损失需要给吗?
      辞退十年以上的员工赔偿损失需要给吗?只要违法的辞退就需要给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劳动者的法律责任
      劳动者的法律责任1.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


·交通责任认定书出来能提车吗
      视具体情况而定。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报警后,交警部门应该在十日内出具事故认定书,事故认定书出具后五日内告知当事人提车,再由当事人进行提车,如果......


·旅游纠纷的司法解释侵权责任法条 为正确审理旅游纠纷案件,依
      旅游纠纷的司法解释侵权责任法条为正确审理旅游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结婚后彩礼的返还要满足什么条件由最高人民法院公布
      结婚后彩礼的返还要满足什么条件由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于2004年4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


·作为隐名股东有哪些权利
      作为隐名股东有哪些权利第一,认可隐名股东的投资收益。第二,对于显名股东的无权处分,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第三,对显名股东无权处分的追偿权。二、隐......


·股权质押能解除一部分吗?需要哪些材料?
      股权质押能解除一部分吗?需要哪些材料?一、股权质押能解除一部分吗从解除股权质押申请材料来看,有要求申请解除质押比例,那就说明股权质押解除是......


·期待利益和履行利益的区别是什么?
      期待利益和履行利益的区别是什么一、什么是履行利益履行利益,又称为积极利益或积极的合同利益,是指债权人基于债务人的履行行为直接获得的利益。......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