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民事审判中枉法裁判罪是什么

民事审判中枉法裁判罪是什么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枉法裁判,致使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2、枉法裁判,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3、枉法裁判,造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4、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证据,制造假案枉法裁判的;5、串通当事人制造伪证,毁灭证据或者篡改庭审笔录而枉法裁判的;6、徇私情、私利,明知是伪造、变造的证据予以采信,或者故意对应当采信的证据不予采信,或者故意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故意错误适用法律而枉法裁判的!《刑法》第399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值得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枉法裁判罪,顾名思义就是枉顾法律和事实,胡乱裁定判决。导致的后果可能会让当事人精神上无法接受,有可能引起精神失常、自杀等,还有些可能导致当事人财产利益方面受损几十万上百万等,这都属于情节很严重的,因此会立案判刑,依法追究枉法者刑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国家民事诉讼时效是多久?
      国家民事诉讼时效是多久?一、短期时效。短期时效指诉讼时效不满两年的时效。中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下列时效为一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


·中途退伙要求分红怎么样办
      中途撤资,按照合伙协议规定的退伙条款处理。如果合伙协议约定不明确或者没有约定,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不能退伙。非要强行退伙不可的,撤资的合伙人......


·一、出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有什么?
      一、出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有什么?根据《民法典》规定,主要在下列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单方行使解除权,解除租赁合同:1、《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条......


·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征地补偿标准
      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复了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报批的征地补偿安置倍数和修正系数,以及青苗补......


·一般人格权包括哪些2023
      一般人格权包括哪些2023一、一般人格权包括哪些人格权是指民事主体基于其法律人格而享有的、以人格利益为客体、为维护其独立人格所必需的权利。人......


·经济补偿金中的工资标准是怎样的
      经济补偿金中的工资标准是怎样的计算经济补偿金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指的是按劳动者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正常工作期间平均应得工资计算,包......


·挪用资金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挪用资金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对象则是本单位的资金。(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


·商标权如何对抗著作权?
      商标权如何对抗著作权?商标权是不可以对抗著作权的,两者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细则》明文规定保护合法的在先权利,如果通过侵......


·错误监视居住国家赔偿标准是多少?
      错误监视居住国家赔偿标准是多少?一、错误监视居住国家赔偿标准是多少?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


·私自收留弃婴怎么办理收养登记
      私自收留弃婴怎么办理收养登记一、私自收留弃婴怎么办理收养登记?私自收留弃婴是不能办理收养登记的,捡到弃婴后应向公安部门报案,通过当地民政部......


·诈骗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诈骗量刑标准是怎样的?一、诈骗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对于诈骗罪,其量刑标准如下:(一)、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