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工伤认定结果被推翻的几率大吗?

工人在生产车间受伤的,一般是属于工伤,具体伤残程度要等经过工伤认定才知道。等工伤认定书下来后,工人对此不服的,可以在拿到认定书后十五天内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要求对工伤进行重新认定。那么,工伤认定结果被推翻的几率大吗?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
  
  一、工伤认定结果被推翻的记录大吗
  
  在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结论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后,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在这里,需要注意三点:
  
  1、申请鉴定的单位或个人指的是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或工伤职工所属的用人单位。在劳动能力鉴定的初次申请是他们中的一方所提出时,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后,未提出初次申请的他方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也应当有权提出再次鉴定申请,这是保护其自身合法权益的需要。
  
  2、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不能申请劳动仲裁或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为这种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主管的范围。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只能通过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来寻求救济。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是多久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综上所述,工人对工伤认定书中的内容不服的,应该尽快的通过行政复议等手段救济。如果经过复议,发现原工伤认定程序有误、适用认定标准不对,则工伤认定结果被推翻的几率还是比较大的。这里我们就提醒申请复议的工人,要确保资料齐全,尤其是相关证据,这样才有利于推翻原认定结果。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项目招投标程序是怎样的
      项目招投标程序是怎样的一般情况下,许多项目的进行都需要招投标来选择最适合做此项目的单位,项目招投标对于甲方来说是一件涉及到多方利益以及利润......


·缓刑减刑条件是什么样的?
      在我国如果被判处缓刑的话,一般来说犯罪分子是不需要再去监狱当中去接受改造的,但是有时候缓刑的考验期还是比较的长的,当然在缓刑期间,满足一定的......


·营利性医疗机构免房产税吗
      营利性医疗机构免房产税吗一、营利性医疗机构免房产税吗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42号)第二条第......


·对方出轨怎么要精神损害赔偿
      据调查,现在夫妻因为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轨,从而导致夫妻离婚的情况比较多。而在发现配偶出轨的情况下,提起离婚诉讼的同时还能主张进行离婚损......


·云南征地冲突涉及到哪些法律问题
      云南征地冲突涉及到哪些法律问题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土地的需求也在急速增加。政府以及相关企业单位,对于土地的征收或使用,也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


·合同生效后定金怎么处置 在订立合同之前,当事人为了能够以一
      合同生效后定金怎么处置在订立合同之前,当事人为了能够以一定形式约束双方的的交易行为,通常采用预付定金的形式来进行担保。但在合同生效后定金应......


·劳动合同上的工资比实际发放的少是为什么?
      劳动合同上的工资比实际发放的少是为什么?1.公司这么做是为了在发生劳动争议的时候少支付加班工资或者补偿金等。劳动者的实际工资比劳动合同的工资高......


·2023注册资本变更需要开股东会吗
      2018注册资本变更需要开股东会吗2018注册资本变更需要开股东会,具体流程如下:1、开立股东会股东同意此次公司增资,并出具股东会决议、章程......


·股票诈骗罪既遂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股票诈骗罪既遂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1、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


·少年抢劫取保候审后还会判刑吗
      视具体情况而定。在后续的犯罪事实调查中,如果调查出犯罪嫌疑人确有犯罪事实,则还会判刑;如果调查后发现当事人无犯罪事实或者情节较轻,则可能不予......


·合同提存有哪些条件?提存有什么法律后果
      交易中,当对方不收货时,您可以将货物提存。但要注意一点,就是提成也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那在实践中,合同提存需要有哪些条件呢?提存虽然是一种法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