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规定的商标侵权包含哪些行为

商标侵权包含哪些行为您好,商标侵权行为包括:首先,是《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了五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这种行为又称之为“反向假冒”。(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其次,是《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所称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1)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2)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第三,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1)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2)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3)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二、商标侵权应承担什么责任商标侵权的民事责任(1)停止侵害;(2)赔偿损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侵权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50万元以下的赔偿);注: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3)消除影响,恢复名誉;(4)赠礼道歉。商标侵权的行政责任(1)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2)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3)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处以非法经营额3倍以下的罚款;非法经营额无法计算的,处以10万元以下的罚款。关于构成商标侵权的行为,在《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以及商标法司法解释中,其实都有比较明确的规定。但现实中,认定他人行为是否构成商标侵权,还是需要从构成要件入手分析,当然在一些情况下也可以比对有关法律、司法解释中规定的商标侵权行为,大概看看是否属于商标侵权行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量刑能否调解?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量刑能否调解?故意伤害致人重伤量刑能调解,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和解了的情况下依然要追究刑事责任,故意伤害案属于公诉案件,如果仅因为......


·犯绑架罪怎么量刑处罚?
      犯绑架罪怎么量刑处罚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


·调解申请放弃工伤认定协议书1的格式是什么
      工伤认定这种事情站在员工的角度来说,员工个人申请的话费时费力,站在公司的角度来说,只要员工开始工伤认定以后,可能公司会涉及的赔偿数额会更多。......


·建筑工程合同索赔如何进行?
      建筑工程合同索赔如何进行?一、合同索赔的原因1、合同内容变更随着性技术、新工艺的不断发展,业主对项目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使设计、施工难度不......


·一、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的规定是什么?
      一、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的规定是什么?(一)事先通知工会《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在可以裁员的4种情形下,用人单位需提前三十天向工会或者全体......


·对于婚前债务是否转化为共同债务
      对于婚前债务是否转化为共同债务一、夫妻债务中哪些属于个人债务在一般情况下,下列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一)夫妻双方依《婚姻法》的规定,约定......


·生母和养母的遗产怎么分配
      一、生母和养母的遗产都可以继承吗依据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61条“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


·征收规定
      征收规定1、对象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社会抚养费第18条的规定,我国的生......


·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要件存在很多争议,就目前比较主流的观点认为,一般成立的要件有以下几点:1.当事人确定。(有......


·夫妻还没离婚财产可以分割吗?
      夫妻还没离婚财产可以分割吗可以。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


·原始股东增资个税需要缴纳吗?
      原始股东增资个税需要缴纳吗?不需要;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股东增资的部分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只有涉及到利润分配给股东或者分红时才缴纳个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