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继父母是否要给继子女抚养费

夫妻离婚时,作为父母应该给子女抚养费。但是对于继父母来说,作为没有血缘关系的继父母是否要给继子女抚养费?此外,很多不能生育的夫妻都会选择收养孩子,那么如果他们离婚,作为养父母要给养子女抚养费吗?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继父母是否要给继子女抚养费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继父母也可以不给付继子女的抚养费;如果同意抚养,当然法律也认可。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如果继父(母)同继子女形成事实抚养关系,即使夫妻双方离婚,也不影响继父(母)对继子女抚养义务的履行。同样,对于自己有事实抚养关系并且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经济来源的继父(母),继子女也应履行赡养义务。二、养父母要给养子女抚养费吗?关于养父母否应向养子女给付抚养费具体分下三种情况:1、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未表示反对,并与该子女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离婚后,应由双方负担子女的抚育费;2、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反对一方可不负担抚养费,由收养一方抚养该子女。3、夫妻双方收养的子女,在没有解除收养关系前,应按照法律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承担养子女的抚养费。《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第一千一百一十八条??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但是,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实践中,继父母在与孩子的生父母离婚时,是没有义务继续向继子女支付抚养费的。而养父母对于养子女的抚养责任则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而现实中,要是继父母需要支付继子女抚养费的话,则也是要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具体计算抚养费数额的。当然,要是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已经没有了这种关系的话,那么也就不用支付抚养费。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涉嫌诈骗罪需要请律师吗
      生活中,为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诈骗行为很多,只不过诈骗数额都比较小,引起的危害后果也不是很严重,大多数的受害人都自己自认倒霉了。实际上,诈骗行为......


·一方起诉离婚一方不离怎么办
      很多离婚案件都是因为夫妻中一方想要离婚,但另一方此时却不同意离,由此无法协议离婚就只能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了。那实践中,要是一方起诉离婚一方不......


·信用卡诈骗立案起诉流程是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信用卡诈骗的手段越来越高明,消费者有时防不胜防,而当您不幸遭受了信用卡诈骗之后,我们需要采取积极地行动,来维护个人权利,比如通......


·不真正连带责任是指什么
      不真正连带责任是指什么一、不真正连带责任是指什么不真正连带责任(是指各债务人基于不同的发生原因而对于同一债权人负有以同一给付为标的的数个债......


·侵犯个人名誉权的处罚是怎样的
      侵犯个人名誉权的处罚是怎样的《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九百九十条??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


·重婚原妻子申请婚姻无效可以吗?
      男女双方完成婚姻登记后,就建立了合法的夫妻关系,这是受到法律保护的。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在结婚的时候不告诉对方已婚的事实,这是一种违法行为。而......


·离婚后未取得孩子抚养权该怎么做
      由于目前大多数夫妻只生育有一个子女,因此在夫妻离婚时对子女抚养权的争夺便显得尤其激烈。然而不管激烈到什么程度,终究会有一方可能得不到直接抚养......


·一、不签劳动合同赔偿金的标准是多少?
      一、不签劳动合同赔偿金的标准是多少?(1)因为用人单位过错,没有订立书面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仍未......


·起诉抚养费需要多少钱
      起诉抚养费需要多少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


·赌博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主义的社会风尚。赌博不仅......


·担保人的担保期限不超过二年吗
      担保人的担保期限不超过二年吗一、担保人的担保期限不超过二年吗?担保期限两年是指在保证期间约定不明的情况下,保证期限不超过主债务的期限,同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