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可以有哪些处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可以有哪些处罚
  
  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可以有哪些处罚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轻微伤的
  
  故意伤害他人致轻微伤不构成犯罪,不会判刑,但可能会受到治安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轻伤及其以上的损害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本条规定,只要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的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在故意伤害案件中,如果案发前因为被害人有明显过错,被告人一怒之下失手将被害人致伤,情节明显较轻,且案发后被告人又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一般应从轻处罚或免除处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犯罪行为所引起的附带民事赔偿,是属于刑事法律调整的范畴,应具有惩罚性。
  
  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分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即使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才能予以免予刑事处罚。刑法第37条规定:“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械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二、同时伤害应当怎样处理
  
  所谓同时伤害,是指二人以上没有意思联络而同时伤害他人的情形。我国刑法没有将同时伤害特别规定为共同伤害,所以,对同时伤害不能认定为共同伤害,而应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同时伤害行为没有造成伤害结果的,都不承担刑事责任。
  
  (2)同时伤害行为造成了轻伤结果,但证据表明该轻伤由一人行为所致,却不能辨认该轻伤为何人造成时,也不能追究任何人的刑事责任。
  
  (3)同时伤害行为造成了重伤结果,但证据表明该重伤由一人行为所致,却不能辨认该重伤为何人造成时,可以对各行为人追究故意伤害未遂的刑事责任。
  
  (4)同时伤害行为造成了轻伤或者重伤,并能认定各自的行为造成了何种伤害的,应当分别追究刑事责任。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基于给他人造成是伤害情况不同,那么对行为人的处罚也不一样。其中,根据规定只有在造成了轻伤及其以上损害的,那么才能以故意伤害罪论处。若只是造成了轻微伤的,一般基于治安处罚,情节较轻的话处500以下罚款或者5日以下拘留。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参与赌博量刑标准是什么?
      参与赌博量刑标准是什么?一般作为赌博参与人而不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组织人的,不按刑法进行量刑,只进行行政拘留处罚,最高处罚十五日拘留,条件是赌资......


·处理案外人诉前财产保全异议提出的处理程序是怎么样的
      处理案外人诉前财产保全异议提出的处理程序是怎么样的?法院受理案外人提出的异议,应当按照法定程序作出处理。《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执......


·民法典高空抛物归哪个部门管
      民法典高空抛物归哪个部门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行)规定高空抛物归公安机关管辖。发生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


·盗墓判死刑的原因是什么?
      盗墓判死刑的原因是什么?我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规定:“挖掘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或古代墓地的,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罚......


·法律条例上重婚有哪些证据
      一,法律条例上重婚有哪些证据根据法律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与之以夫......


·没结婚小孩抚养权归哪一方
      男女在没结婚的情况下,要是生下了小孩的话,那这就是属于非婚生子女。虽然是非婚生子女,但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其也是享有与婚生子女相同的权利。也......


·次给付义务附随义务的区别是什么?
      次给付义务附随义务的区别是什么?1、给付义务自始确定,并决定合同类型。附随义务则是随着合同关系的发展而不断形成的,它在任何合同关系中均可发生,......


·我国规定女人几岁结婚最好?
      我国规定女人几岁结婚最好?其实我国在这方面是没有规定的,但有的人就反驳了,那为什么在办理结婚登记的时候要看双方的年龄。其实我国对多少岁结婚最好......


·如何避免云南旅游纠纷的再次发生?
      如何避免云南旅游纠纷的再次发生?1、选择资质齐全的旅行社。在出游前要查看旅行社是否有《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出境旅游业务经营许......


·武汉加班工资是如何规定的?
      武汉加班工资是如何规定的?由于劳动者相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处于弱势地位,故而我国立法机关根据我国实际,制定了适宜于我国基本国情的劳动法,根据这......


·一般的刑事程序包括哪些
      一、一般的刑事程序包括哪些?刑事诉讼主要包括五个阶段: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1、立案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