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承揽合同的特征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承揽合同的特征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1.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必须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但定作人的目的不是工作过程,而是工作成果,这是与单纯的提供劳务的合同的不同之处。按照承揽合同所要完成的工作成果可以是体力劳动成果,也可以是脑力劳动成果;既可以是物,也可以是其他财产。2.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具有特定性。承揽合同是为了满足定作人的特殊要求而订立的,因而定作人对工作质量、数量、规格、形状等的要求使承揽标的物特定化,使它同市场上的物品有所区别,以满足定作人的特殊需要。3.承揽人工作具有独立性。承揽人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劳力等完成工作任务,不受定作人的指挥管理,独立承担完成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期限等责任,在交付工作成果之前,对标的物意外灭失或工作条件意外恶化风险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故承揽人对完成工作有独立性,这种独立性受到限制时,其承受意外风险的责任亦可相应减免。4.承揽合同具有一定人身性质。承揽人一般必须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劳力等完成工作并对工作成果的完成承担风险。承揽人不得擅自将承揽的工作交给第三人完成,且对完成工作过程中遭受的意外风险负责。但是如果经过定做人的同意,承揽人可以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但注意的是工程成果承揽人还是要负责的人。承揽合同具有多种多样的具体形式。按照合同法第251条的规定,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因而也就有相应类型的合同。5.承揽合同是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6.承揽合同强调履行的协作性。7.承揽合同的双方是相互独立的责任主体。二、承揽合同的法定终止情形有哪些根据承揽合同的性质,承揽合同可因下列事由而终止:1、承揽人死亡或者失去工作能力。2、定做人死亡,并且其继承人不需要该项工作。因前述事由而终止合同时,如果承揽人已经完成了部分工作,并且该部分工作对定作人或者定作人的继承人有用,则定作人或者其继承人应当验收承揽人已完成的工作部分并支付相应的报酬。3、承揽人或者定作人被宣告破产。承揽合同一方面是诺成合同,同时也属于不要式合同,对于当事人而言在订立承揽合同的时候,可以根据情况选择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和其他形式中任一种形式订立。而在承揽合同的终止问题上,主要分为三类情况,包括因为当事人一方行使解除权而导致合同终止、因为当事人之间的协议约定而终止、因为出现一些法定事由而导致承揽合同终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一、债权人债权人,“债务人”的对称。债的主体之一。在债的关系中,有要求他的债务人实施一定行......


·驾驶人肇事逃逸致人死亡会怎么处罚?
      驾驶人肇事逃逸致人死亡会怎么处罚?一、驾驶人肇事逃逸致人死亡会怎么处罚?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标准和量刑标准如下: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


·逮捕通知上会体现全部罪名吗
      会的,逮捕通知书上的罪名是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命名,正常情况下,检察院会以此罪名进行起诉。公安机关提交申请逮捕决定书,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有逮捕的......


·国际仲裁院仲裁员的职责有哪些?
      由于目前各国之间的经济联系逐渐紧密,造成了很多国际商事纠纷的出现,为了解决这些纠纷,各国达成协议,创设了国际仲裁委员会,由各国派代表出任国际......


·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 离婚时共同债务该如何偿还
      现实生活中,夫妻双方可能会因为抚养子女,共同投资等不同的原因而产生一定的债务,那么,这些债务都是夫妻共同债务吗?到底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呢,如果......


·全资子公司法人变更是否需要母公司同意
      一、全资子公司法人变更是否需要母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法人变更与母公司具有紧密的联系,全资子公司是母公司下的一个子公司,并没有法律意义上的......


·非法集资起诉有效期是多久?
      目前,最容易让人受骗从而损失大量资金的违法行为就是非法集资了。非法集资有着各种各样的手段,人们稍不注意就会落入非法集资的陷阱。而当我们发现非......


·担保合同的内容
          所谓担保合同,是指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那么担保合同包含哪些内容?缺少内容会有怎么样的法律......


·离婚抚养费最多给多少钱
      公民想要解决离婚抚养费最多给多少钱的问题,首先要知道关于抚养费的计算是怎样的。需要注意,在不同的家庭中,由于实际情况的不同,因此计算出来的抚......


·一、关于买卖不破租赁的例外情形有几种?
      一、关于买卖不破租赁的例外情形有几种?关于买卖不破租赁的例外情形有四种,具体如下:1、动产租赁的限制适用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


·签订国际贸易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订国际贸易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公司想要更好的发展更多的时候会选择进行国际的贸易交易,但是在进行交易之前,这个时候最好是先签订一下合同,但是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