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银行变更注册资本需要什么?

银行变更注册资本需要什么?
  
  一、银行变更注册资本需要什么?
  
  公司增资变更注册资本所需材料如下: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2)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内容应包括: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具体承担的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和出资方式,修改章程相关条款;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3)《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4)验资报告;
  
  (5)公司章程修正案;
  
  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就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所有权转移的方式、期限在章程中做出明确的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修正案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6)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注: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注册资本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应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由公司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司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股份有限公司若要增加注册资本还需要提交国家授权部门的批准文件;如果是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还应该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公司若要减少注册资本,还应该在报刊上发布减资公告(三次)和股东会决议(需载明债务清偿结果及债权债务处理方案)。
  
  公司注册资本是公司作为一个经济主体,对外宣称的能承担的责任大小,这里的有限责任,指的就是公司的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的责任,而责任的额度就是公司的注册资本。
  
  公司的注册资本是公司的一个经济基础的相关内容,如果需要进行变更的话,首先是需要法定代表人进行通过,其次是股东大会的同意才行,然后上交至有关部门进行相关的更改登记,有关部门会出具相关的批准文件,代表着该公司的注册资本进行变更。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交通事故法院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发生交通事故纠纷的,大部分人能够想到的解决方式就是诉讼。向法院提起诉讼,有一套比较严格的流程。那么交通事故法院起诉流程是怎样的呢?请阅读下文......


·破产清算股权的和程序分类是怎样的?
      破产清算股权的和程序分类是怎样的?对一个公司来说,破产是最不幸的事情,但是,如果一个公司面临破产时,不应该逃避责任一哄而散,而是有一定的法律......


·破产清算股东账务处理
      破产清算股东账务处理一、破产清算股东账务处理《企业破产清算法》第23条规定,连带债务人之一或者数人破产的,债权人可就全部债权向该债务人或者各债......


·工资薪金是什么意思,劳动法对此是如何规定的?
      我国《劳动法》的出台,意在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之后,才能更好的维护社会安定,劳动者最在意的东西莫过于工资薪金,那么......


·离婚后有精神病能否有抚养权?
      抚养权对于每一对夫妻来说都是相当的重要的,而且在离婚的时候往往会因为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出现矛盾与纷争,但是其中有一种情况需要注意,就是如果有一......


·无期徒刑减刑条件有哪些
      减刑是刑法规定的刑罚执行过程中的一项措施。是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适当减轻其......


·无主物是否归国家所有,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无主物是否归国家所有,法律是如何规定的?一、无主物是否归国家所有在未来的社会发展中,类似于“狗头金”这样的问题将会层出不穷,解决这一问题的......


·妨碍民事诉讼行为处罚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妨碍民事诉讼行为处罚构成要件是怎样的一、妨碍民事诉讼行为构成要件:1、行为主体。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主体,既可以是案件......


·判刑6年7个月能减刑几次
      我国《刑法》并没有明确减刑次数,但是却有减刑后实际执行刑期的规定,最多可减原判刑期限的二分之一。《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减刑以后实际执......


·对于重婚哪次婚姻有效?
      对于重婚哪次婚姻有效?只有第一次婚姻有效,第二次是违法行为,不具备法律效力。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


·一、公民最多社保补缴多少年?
      一、公民最多社保补缴多少年?根据社保政策公民的社保最多可以补交两年,意思是从补交的月份开始像前推算(是按补交的时间段来计算,不是按累计月份计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