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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以索要离婚前孩子的抚养费吗?

一、可以索要离婚前孩子的抚养费吗?可以,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父母有抚养孩子的义务,即使在婚内,不抚养孩子也是违法行为,如果婚内未尽抚养义务,可以以子女的名义向父亲请求支付抚养费。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三条明确指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法律)第十六条第一项规定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律)第十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二、子女抚育费该怎么支付?对子女抚育费数额的确定,应视离婚双方的实际承受能力决定,对于有固定收入的,可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的比例确定,抚育两个以上子女的,可适当增加比例,但最高不能超过固定收入的50%;对于没有固定收入的,按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给付的方法:1、一次性支付;2、按约定的期限分段支付;3、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的,可以财物折抵。抚育费包含“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内容,应支付至成年止(即十八周岁),但是如果子女年满十六周岁并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生活费的主要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停止支付。如果子女是全部或部份丧失劳动能力,不受十八岁的限制。在校就读的子女,可支付至高中毕业止。抚养孩子的义务并不是从解除婚姻关系以后才体现出来的,只不过在婚姻关系没有解体之前,父母亲双方对孩子的抚养都是共同进行的,不像离婚以后会区分的比较清楚。总之,能证明婚内未尽抚养义务的情况下,索要离婚之前的抚养费是没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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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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