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收养非婚生子女条件是什么


  一、收养非婚生子女条件是什么?
  
  
  根据1998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养父母与养子女间要有合法的收养关系。
  
  
  该法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五)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收养人要求保守收养秘密的,其他人应当尊重其意愿,不得泄露。
  
  
  (六)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七)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可以收养别人的非婚生子女吗?
  
  
  依据收养法,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三、非婚生子女抚养费标准
  
  
  首先,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所以由此可知,无论是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给予的抚养费标准都是按以下规定的标准参考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就收养非婚生子女的这件事情来说,首先,孩子的亲生父母亲不能推脱对孩子的抚养义务,如果正好有人愿意收养孩子,且亲生父母亲双方都同意的话才能送养。而收养人要满足对这些条件,跟收养的孩子是不是非婚生就没有任何的关系了,收养孩子需要办理正规的收养手续,孩子才能落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决水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决水罪,是指故意决水,制造水患,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一种使用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一)客体......


·入户抢劫20万量刑是怎样的
      入户抢劫行为可以说是抢劫犯罪当中比较严重的情节了,并且因为抢劫行为往往会伴随着暴力,所以也就有很大可能给受害人的人身造成损害。因此我国一向对......


·按照法律规定对方不履行合同怎么办?
      在社会的经济交易活动当中,为了对双方当事人的权责做出规定与说明,一般都需要签署一份具有法律效用力的合同。但是有些时候由于情况的变化,会出现一......


·企业知识产权贯标是什么?
      企业知识产权贯标是什么意思国家要求我国境内的企业,对于内部员工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规定的企业知识产权的管理规范,这也体现了国家在各个方面对于......


·离婚后财产饭店分割合法吗?
      离婚后财产饭店分割合法吗?饭店它其实也是属于房产权,那么就看这个产权的主动权在谁的手上以及这个产权是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对于私房和具备产权证......


·无证驾驶致人重伤 交强险赔偿吗?
      现在基本上每家都有车了,出门也是方便了很多。凡事都有好坏一面,开车也就是很多人都会得了,这也就导致了,很多堵车啊交通事故等。对于交通规则一些......


·合肥征地补偿标准最低是多少
      合肥征地补偿标准最低是多少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土地用于改造并建成其他建筑。改建征用土地的同时不可避免的是对被征用土地方进行征地......


·指导解决旅游合同纠纷法条有什么?
      指导解决旅游合同纠纷法条有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为正确审理旅游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


·一、房屋继承人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一、房屋继承人顺序是怎么规定的?1、有遗嘱,优先按遗嘱分配遗产。2、没遗嘱,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平分或者协商......


·民事诉讼案件呈报资料有哪些
      民事诉讼案件呈报资料有哪些民事诉讼案件呈报资料(1)起诉状1、当事人应提交起诉书正本一份,并根据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2、起诉书应为手写或......


·怎样认定假冒注册商标罪
      在知识产权保护日益重要的今天,假冒注册商标侵犯了他人合法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以及国家商标管理秩序,属于非常恶劣的行为,刑法上将情节严重的此类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