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南通买房子有土地使用证吗?

一、南通买房子有土地使用证吗?南通买房子有土地使用证的,真正的商品房是要有五证两书的,着五证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两书是:《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商品房买卖中最重要的是两张证,土地证和房产证。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业用建筑。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二、买房子需要去国土局办什么手续?办理土地证需要去土地局领取《土地登记申请书》,办理土地使用证。购房者在买到商品房后要及时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按照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权利主体一致的原则,还需要办理商品房土地使用证。具体流程如下:1、购房者在买到商品房按规定办理好房权证后,需携带现房主身份证、房产证、土地证总证复印件、合同、房屋办证的契税发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土管部门申请办理。2、开发商在出售完商品房后,把土地证总证面积根据购房者的房屋所占面积数据分割多个小证数据;3、土管部门工作人员受理后认真核实,确认无误后进入审批程序;4、5个工作日后带身份证明领取土地证,因办房权证已经缴纳契税等费用,只需缴纳登记费(工本费)即可。土地使用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 那么没有土地使用证会有哪些危害呢?危害如下:第一,没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证,开发商就可以霸占着你的土地证大肆做文章。我们购买的商品房,大多为公寓式住宅。在售房时已将房屋所占土地及附属公共用地计入房屋总价,购房人应共同享有这部分土地的使用权。但若不办理住房用地登记,这部分土地的权利及范围就不能在法律上予以明确,容易被其他人侵犯。如果土地使用权分割证仍然在开发商手中,开发商就可以不断地违规建设,侵占公共用地,您的权益就受到了侵害。在当代社会购买房屋的时候,需要看一下开发商的一个资质方面的证明,这样的话才能够确保自己买到的商品房是没有存在的一些瑕疵的,而且,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看一些具体的证明,比如说土地的使用证,房产证件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行政拘留的起始时间怎么确定
      行政拘留的起始时间怎么确定公安部于2000年8月21日印发了公安部《关于治安拘留时间如何计算问题的批复》(公复字[2000]8号),对这一问题作了明确规定,......


·救死扶伤打一交通名词如何解释?
      救死扶伤打一交通名词如何解释?一、救死扶伤打一交通名词如何解释?抢救生命垂危的人,照顾受伤不方便行动的人。现形容医务工作者全心全意为人民服......


·物业骗取维修基金什么罪
      1、物业维修基金是依据有关法规筹集的用于新商品房(包括经济适用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后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之用的专门款项。2、在前期物业......


·法律规定律师可以独立辩护吗?
      法律规定律师可以独立辩护吗?一、法律规定律师可以独立辩护吗?可以;《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


·夫妻该怎么补办结婚证《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夫妻该怎么补办结婚证《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


·扒窃的未遂取保候审后还会判刑吗
      扒窃的未遂取保候审后还会判刑吗一、扒窃的未遂取保候审后还会判刑吗扒窃未遂办理了取保候审之后仍然会判刑,刑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对犯罪未遂的定......


·商标侵权在工商什么部门投诉
      工商局商标管理处或者工商分局商标广告合同管理科投诉。有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


·一、租店面房东违约怎么办?
      一、租店面房东违约怎么办?1、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即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内继续承租。2、可以要求房东按租赁合同的约定来承担违约责任。3......


·妇女有可能构成强奸罪的说法合理吗?
      根据我国国家的刑法规定,构成故意强奸罪的犯罪嫌疑人将会受到法律手段的制裁,同时判处量刑。那么,妇女有可能构成强奸罪吗?按照相关部门的规定,构成......


·征地补偿新标准树苗内容有哪些
      征地补偿新标准树苗内容有哪些国家在规划城市或其他的建设项目等过程中都会占用到一些土地,但会对原土地使用者进行一定的补偿,这是为了保证人们的......


·试用期劳动合同社保怎么办?
      试用期劳动合同社保怎么办?一、试用期劳动合同社保怎么办?试用期劳动合同也是具备法律效力的,所以用人单位也应当为劳动者购买社保。劳动关系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