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违法发放贷款罪是什么类别?

违法发放贷款罪是什么类别?违法发放贷款罪是金融管理类别,《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关系人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有关金融法规确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2010)第四十二条 [违法发放贷款案(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违法发放贷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二)违法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二、违法发放贷款罪与非罪的界限是什么区分违法发放贷款罪与非罪的界限主要应注意考察以下几点:1、行为人是否违反国家规定。如果行为人并未直接违反国家规定,而只是违反所在单位内部规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该内部规定的内容也没有被国家规定所涵盖,则不能对其追究刑事责任。2、贷款数额是否巨大。如果数额不属巨大,则不能构成本罪。3、是否造成重大损失。如果未造成重大损失的,不能以本罪论处。在现实生活当中贷款的发放必须要遵守银行内部的管理的条例,而且要由当事人申请,然后通过一些资产性这方面的审批才能够具体的完成,如果说没有经过这些手续的话,直接来办理的话是违规操作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犯罪预备未遂中止只存在于哪些犯罪中?
      犯罪预备未遂中止只存在于哪些犯罪中?一、犯罪预备未遂中止只存在于哪些犯罪中?犯罪预备、未遂和中止不可能存在于间接故意或过失犯罪中,只存在......


·我们国家对于喝酒之后开车是有非常严格的规定的
      我们国家对于喝酒之后开车是有非常严格的规定的,对于喝酒之后开车一般分为酒驾和醉驾的两种方式,然后两种方式都是有不同的处罚的。我们现在的生活中......


·目前工伤鉴定10级能赔多少钱?
      对于在工作中遭遇工伤事故的职工来讲,既然事故已经发生,就只能先对伤病进行治疗康复,但关于后续的医疗、护理、生活等费用,以及能够获得怎样的赔偿......


·诉讼时效期间中断的事由和效果是什么
      诉讼时效期间中断的事由和效果是什么?一)诉讼时效期间中断的事由1、起诉。即权利人依诉讼程序主张权利,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起诉行为是权......


·传播污秽物品不牟利怎么判
      传播污秽物品不牟利怎么判?一、传播污秽物品不牟利怎么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


·两口子一个人去世财产必须分割的依据是什么?
      两口子一个人去世财产必须分割的依据是什么?我国《民法典》第1153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


·视频肖像权侵权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视频肖像权侵权的法律后果是什么?视频肖像权侵权的法律后果是承担民事责任方式。该民事责任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其中停止......


·犯罪分子是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的
      犯罪分子是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的,不管是男还是女,如果不好好遵纪守法,做出了危害其他人健康的事情,都需要受到法律制裁。有些女方就还在服刑期间,......


·起诉支付抚养费管辖的法院是如何确定的?
      一、起诉支付抚养费管辖应该由被告现在的实际居住地法院管辖。原户籍地法院无权管辖。户籍所在地为住所。经常居地住时,是指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民......


·继承人代写遗嘱是否有效?
      继承人代写遗嘱是否有效?继承人代写遗嘱是有效,依据《继承法》的规定,遗嘱分为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其中代书遗嘱应当......


·现在死囚执行死刑用什么方式
      现在死囚执行死刑用什么方式一、现在死囚执行死刑用什么方式1、静脉注射:向死刑犯的静脉中连续注射致命的药剂。犯人躺在行刑椅子上脚踝、腿、手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