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交通轻微伤用不用鉴定?

交通轻微伤用不用鉴定?根据实际而定,对于轻微伤的认定有:1、皮下溢血人体受到撞击或车轮碾压时,造成皮下毛细血管破裂,血淤在皮下出现块状、条状青紫痕。皮下淤血的形成一般有三种情况:(1)由于人体被车、物碰撞或磕碰在地面上造成;(2)由于人体被碾压部位受地面物及衣服皱褶、钮扣等物的硌垫,出现与硌垫物形状相似的皮下淤血印痕;(3)由于人体被轮胎碾压造成,即常见的轮胎从人体胸、腹、背部轧过后,皮肤出现轮胎花纹印痕,它的特点是伤痕的面积一般不超过轮胎面的宽度。2、表皮擦伤主要是由于车、物侧面刮、蹭,或车轮制动时轮胎碾压人体向前推移与地面挫划而造成人体肩部、肘部、膝部、踝关节及胸部、背部的皮肤擦伤。表皮擦伤往往呈片状;有时人体接触地面的沙砾形成散在的擦伤,甚至划成细沟;有时在擦伤部位出现鱼鳞状的伤痕。二、交通事故轻微伤赔偿是怎样的交通事故轻微伤,伤者可以要求医疗费,营养费与误工费等。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3)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4)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对于交通事故造成了轻微伤的情况是非常常见的,具体情况下对于相关情况的认定处理,还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来进行认定,特别要说明的是对于轻微伤是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但涉及到轻伤以上就需要追究驾驶人员的刑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沒有抚养权带跑孩子怎么办?
      在离婚之前,需要就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等问题协商达成一致之后,才能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在孩子的抚养权确定之后,原则上来说,不得再进行变更,若在......


·个人医疗纠纷协议书范文有哪些
      个人医疗纠纷协议书范文有哪些?医疗事故协商赔偿协议书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医疗机构)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患方)甲乙双方根......


·一、根据婚姻法规定离婚一定要分割财产吗?
      一、根据婚姻法规定离婚一定要分割财产吗?根据婚姻法规定离婚不是一定要分割财产的,在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过程中只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而不要求对财产进行......


·公司法关联交易认定的制度是什么
      关于公司法关联交易认定,可以通过新公司法中的法律条例了解一定的法律知识。对于公司法交易等问题,大多数人来说,其对于该问题的了解少之又少,因此......


·工伤生活待遇具体?
      工伤生活待遇具体有哪些(一)在医疗期间享受如下待遇:1、工伤职工符合规定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等医疗费用全额报销。......


·单方提出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单方提出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共同财产一般均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


·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形 (一)召开定期股东大会的情形
      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形(一)召开定期股东大会的情形1、有限公司(1)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2)股东会定期会议每两次会议之间的最......


·房产赠与遗嘱怎样有效?
      房产赠与遗嘱怎样有效?房产赠与遗嘱的有效需要符合下列条件: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能力《继承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


·强奸罪的量刑起点是多少年?
      强奸罪的量刑起点是多少年?一、强奸罪的量刑起点是多少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以下简称《量刑指导意见》)在相应的法定刑幅......


·房产证上减名字新政策
      根据相关规定,如果是通过法律诉讼并经过法院判决离婚的情况下,单方需要带上相关资料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申请房产证更名手续。变更房产证名字需要的材......


·哪些领域实施了惩罚性赔偿 一、哪些领域实施了惩罚性赔偿?
      哪些领域实施了惩罚性赔偿一、哪些领域实施了惩罚性赔偿?我国惩罚性赔偿主要存在于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食品安全领域、商品房买卖领域。惩罚性赔......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