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酒精度超过200可以缓刑吗?

酒精度超过200可以缓刑吗?酒精度超过200可以缓刑的,酒精含量200毫克/100毫升以上不能缓刑,驾驶人员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毫克属于醉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二、军人喝酒驾车会受到什么样的处分?总参谋部下达通知,要求加强军车安全管理,坚决防止和纠正酒后驾车问题,维护军队纪律和形象。总参通知要求从严治军,军人酒后驾车,一律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组织集中整训;醉酒驾车,一律吊销驾驶证,调离司机岗位,并给予严厉的纪律处分;酒后驾车造成亡人事故或严重后果的,一律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追究单位领导责任;通报批评军车交通违章抄告问题突出的单位,限期整改。各警备司令部要加大对外出军车的检查纠察力度,集中开展整治酒后驾车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三、饮酒驾车的危害有哪些?1、疲劳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的行为。2、心理变态在酒精的刺激下,人有时会过高地估计自己,对周围人的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干出一些力不从心的事。3、视觉障碍饮酒后可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能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同时饮酒后视野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易发生事故。4、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饮酒后,对光、声刺激反应时间延长,本能反射动作的时间也相应延长,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如眼、手、脚之间的配合功能发生障碍,因此,无法正确判断距离、速度。在当代社会一般情况之下,对于醉酒驾驶和饮酒驾驶的判断标准,就是区分他们的酒精的含量程度,在酒精的刺激之下,自己是不能够合理的掌握自己的行为的,所以一定要警惕不能够驾驶车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商标侵权的赔偿数额如何计算
      商标侵权的赔偿数额如何计算《商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


·老房子没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办呢?
      老房子没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办呢?一、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的法律依据1、我国《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


·工程质保金最高比例是怎么规定的?
      工程质保金最高比例是怎么规定的?最新施行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下称《办法》)第七条规定: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


·生育保险待遇的享受主体如何认定?
      《社会保险法》第53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所以,我国生育保险的缴费主......


·机器买回来快两年了一直用不成可以退吗
      机器买回来快两年了一直用不成可以退吗?不能退了,关于网购平台、电视购物频道、电话销售渠道和邮购渠道销售的商品的无理由退货问题,于2014年3月15日......


·如何分配离婚夫妻财产《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
      如何分配离婚夫妻财产《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


·根据法律规定使用童工会怎么样?
      根据法律规定使用童工会怎么样?根据法律规定使用童工会面临着各种类型的处罚,具体的包括有行政罚款和刑事处罚。行政罚款主要是按照每个孩子每个月500......


·劳动法加班工资算法是什么
      劳动法加班工资算法是什么《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


·遇到工程质量不合格怎么办
      遇到工程质量不合格怎么办由于工程质量不合格问题造成的重大后果,是我们无法承受的,这也惊动了广大人民的心,因此整顿工程建设行业十分有必要,并且......


·逃票属于违法行为吗
      属于违法行为。逃票是违法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


·江苏省农村拆迁标准是怎样的?
      江苏省农村拆迁标准是怎样的?一、江苏省农村拆迁标准是怎样的(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