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法律规定醉驾指标测量多少?

一、法律规定醉驾指标测量多少?酒精含量大于(等于)每100毫升血液中80毫克/的行为属于醉酒驾车。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克的驾驶员即为酒后驾车,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对经检验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的,一律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交通民警检查中发现机动车驾驶人有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的,立即进行呼气酒精测试;对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当事人对呼气酒精测试结果有异议,或者拒绝配合呼气酒精测试等以及涉嫌饮酒后、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应当立即提取血样检验血液酒精含量。二、交警如何办理醉驾案件?对当事人被查获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测试或者提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的,应当立案侦查。当事人经呼气酒精测试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在提取血样前脱逃的,以呼气酒精含量为依据立案侦查。要做好办案衔接,在案件侦查终结后,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在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前,依法吊销犯罪嫌疑人的机动车驾驶证。加强执法办案管理,进一步明确办案要求,细化呼气酒精测试、血样提取和保管、立案撤案、强制措施适用、物品扣押等重点环节的办案标准和办案流程。提高办案工作信息化水平,大力推行网上办案,加强网上监控和考核,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醉驾是我国交通事故频发的原因之一。针对于醉酒驾驶,我国正在进行加大处罚力度。一般来说如果涉嫌醉酒驾驶将会被吊销驾驶执照。并且会处以15天的刑拘,还需要罚款5000元。这都是对于醉驾的相关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抵押权诉讼时效中断有哪些规定
      抵押权诉讼时效中断有哪些规定《物权法》第二百零二条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物权法》第202条的......


·撤销权诉讼法条诉讼的流程
      撤销权诉讼法条诉讼的流程撤销权诉讼流程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


·刑法修正案九个人信息的相关规定
      刑法修正案九个人信息的相关规定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关于个人信息安全的相关法律条例:十六、在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三......


·信用卡诈骗罪立案管辖的机关是什么?
      信用卡几乎在社会上有固定工作的公民都可以有资格办理并且使用的,虽然信用卡方便却总是引发严重的诈骗犯罪现象,如果当事人想要报警维护权利,那么,......


·五险一金最迟什么时候开始交
      一、社保什么时候交?根据《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在规定期限内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申报事项包括......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2023轻微伤赔偿多少钱?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轻微伤赔偿多少钱?如果身体上受到伤害,一般是会根据受到伤害的程度来确定伤残等级的。比如说,分为轻微伤,以及比较严重的伤。......


·打架斗殴经过派出所调解好了能否反悔?
      打架斗殴经过派出所调解好了能否反悔?经过派出所调解后,一般情况是不能反悔的。如果协议明显的不公平、对方不履行协议内容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构成贷款诈骗罪的要怎样处罚
      构成贷款诈骗罪的要怎样处罚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北京结婚登记流程
      北京结婚登记流程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双方当事......


·一书四方案到底是主动公开,还是依申请公开?
      一、一书四方案到底是主动公开,还是依申请公开?  土资源部下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征地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


·协议离婚中净身出户可以吗
      在我国法律中没有净身出户的说法,因此要是夫妻选择诉讼离婚的话,那么法官肯定是不能做出一方净身出户的判决处理的。但要是通过协议方式离婚呢,此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