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商标权侵权的归责原则是怎样的?

商标权侵权的归责原则是怎样的?
  
  一、商标权侵权的归责原则是怎样的?
  
  商标权侵权的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给以处罚。
  
  (1)责令停止侵权。具体措施如下:
  
  ①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②没收、销毁侵权商品;
  
  ③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2)处以罚款。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侵权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可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2、民事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商标权遭受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被侵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其中,侵权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如果前二者都难以确定,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50万元以下的赔偿。
  
  3、刑事责任
  
  除了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外,侵犯商标权还可能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二、商标侵权的处理途径
  
  1、向侵权人所在地或侵权行为地的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控告或检举。
  
  2、被侵权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不服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法院在处理商标侵权案件时有所不同,主要表现如下:
  
  (1)要求处理的当事人不同。
  
  按照《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和《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之规定,任何人都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控告或检举商标侵权行为,既可以是被侵权人,也可以是被侵权人以外的其他人。而请求人民法院处理商标侵权案件的当事人,必须是被侵权人。法院不受理其他人的起诉。
  
  (2)对被告要求不同。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受理商标侵权案件时,只要求提供侵权事实存在,被告不一定十分明确;而人民法院要求被侵权人起诉时,必须提供明确的被告,否则不予受理。
  
  (3)受理原则不同。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从保护消费者利益、制止不正当竞争、维护社会正常经济秩序出发,即使无人控告、检举,也要“主动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人民法院则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没有被侵权人起诉,人民法院不处理商标侵权案件。
  
  在现实生活当中,对于一个民事方面的责任的承担,进行一个准确的规则原则的话,认定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很多的普通老百姓并不能够了解非常的清楚,而商标权的一个侵权的话,就是有过错才会被要求承担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离婚后女方拒绝支付抚养费吗
      在现实生活当中,一般当我们提到抚养费这样的问题,可能很多人会觉得离婚以后,既然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了母亲,那么,孩子的抚养费就是针对父亲来说的。......


·丈夫欠信用卡拘留妻子是否有可能
      便捷的信用卡消费模式导致很多人养成了一种盲目消费的习惯,刷卡的时候是感觉非常的惬意的,结果却是发现透支的额度早就已经超出了自身偿还的能力。生......


·专利法上的专利种类都有哪些?
      专利法上的专利种类都有哪些?一、专利法上的专利种类都有哪些专利的种类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规定,在我国专利法中规定有: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


·交通诉讼原告
      交通诉讼原告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原告可分为以下几类:因机动车交通事故受到人身损害遭受损失的人可作原告。首先,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


·刑事立案监督规定有哪些
      刑事立案监督规定有哪些大部分刑事案件都都是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而此时同级人民检察院则要依法行使立案监督权,避免出现公安机关有冤不伸的情况......


·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吗?诺成合同是什么?
      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吗?诺成合同是什么?一、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吗?买卖合同多是诺成合同,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般而言,当事人......


·存单质押贷款协议怎么写?存单质押贷款协议范文是怎样的?
      存单质押贷款协议怎么写?存单质押贷款协议范文是怎样的?存单质押贷款协议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出质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3遗嘱的有效要件有哪些
      遗嘱的有效要件有哪些有效的遗嘱必须具备如下条件:(一)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


·侵权责任法雇佣关系赔偿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侵权责任法雇佣关系赔偿责任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劳务关系中的侵权责任】个人之间形成......


·刑事拘留和拘役的区别有哪些
      我国的拘留分为了很多种,就包括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等等,而其中刑事拘留与拘役是比较相似的,因而也让很多人区分不清楚,那究竟刑事拘留和......


·合同履行制度的重要意义有哪些?
      合同履行制度的重要意义有哪些?一、合同履行制度的重要意义有哪些合同履行制度的重要意义:合同能明确约束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方的违约行为,侵......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