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商品包装装潢的著作权保护的内容有哪些?

商品包装装潢的著作权保护的内容有哪些?1、商标权、企业名称权的保护。在包装的显着位置标注注册商标、企业名称,能有效的指示商品来源,防止他人的恶意模仿。尤其是知名商标,知名企业的名称,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会施予较高的注意力,他人模仿、搭便车的难度较高,而如果仿冒者进行高度一致的仿造,则面临侵犯商标权和企业名称权的指控。因此,注册商标、企业名称虽然只是商品包装的组成元素之一,但基于其指示商品来源的特性,能对包装的整体发挥较好的保护作用。2、著作权的保护。如果包装中的图案、文字、色彩或者其组合具有独创性,则可以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美术作品,获得著作权法的保护。作品自完成时享有著作权,包装在设计完成时便获得著作权法的保护,他人未经许可,不得进行复制、发行等行为。而正因为著作权是自然取得,所以在遇到他人实施侵权行为时,如何证明自己享有著作权是一件头疼的事。通常,作品原件、底稿、合法出版物等可以作为享有著作权的初步证据,但举证时会往往费时费力,权利人甚至无法提供有效证据,最为行之有效的方法是在作品完成之时即进行著作权登记,从而为享有著作权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著作权登记的程序简单,因此运用著作权进行保护具有快捷、高效的优势,该保护方式特别适用于包装种类丰富,变化性强的商品,比如月饼盒包装等。此外,著作权的保护周期长,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着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公民的作品,着作财产权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能够对产品包装给予长期的保护。其缺点在于,著作权的保护强度较弱,在权利人主张著作权时,对方通常会抗辩权利人的作品不具有独创性,或所使用的作品为公有领域的设计等,从而排斥其著作权,而在司法实践中,对著作权的保护力度也较之专利权更弱。3、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即在申请日以前,该设计不为国内外公众所知悉。商品包装被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后,可获得10年的专利权保护,从申请日起算。通过专利权进行保护,其优点在于权利经过有权机关审查授予,稳定性较强,他人否定该权利的难度较高,此外专利保护的强度较高,在司法实践中对专利权的保护力度也较之著作权更强。因此,对于包装稳定、单一的商品,如酒类、茶叶类等,可在进行著作权保护的同时寻求专利权的保护。专利权保护的缺点在于授权周期长,费用较高,且保护期较短,一旦专利过了有效期,即不再受专利法保护,仍需通过著作权等其他方式寻求更长期的保护。4、知名商品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如果你的商品是知名商品,因其特有包装、装潢的保护——《反不正当竞争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构成不正当竞争。因此,如果商品具有较高的知名度,且其包装具有特有性,则可以主张其构成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装潢。当然,因构成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装潢的条件较为苛刻,因此,只有极少数商品的包装能获得此种保护。此外,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并不是行政机关授权确定的,而是在特定的侵权行为发生并诉至法院后,由法院进行个案认定。其实,对商品包装最有效的保护方式应是以著作权进行整体保护为主,以外观设计专利权进行整体保护为辅,同时结合注册商标、企业名称、商品名称等元素,对商品包装给予全方位的保护。因此,在设计商品包装时,除了美观大方,富有吸引力外,还应考虑在包装的显着位置加入注册商标、企业名称等元素,在包装设计完成后,应立即进行著作权登记,同时根据包装的特性和保护需求,如有必要同时提出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这样,商品包装便可获得非常充分的保护。从法律意义上说,商品“包装”指为识别商品以及方便携带、储运而使用在商品上的辅助物和容器,而“装潢”指为识别和美化商品而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附加的文字、图案、色彩及其组合。我们通常所称的商品包装实际上是“装潢”与“包装”的结合,且以附着在包装上的装潢为核心内容。与其他商业标志相比,商品的包装和装潢一般具有以下特点:第一,商品的包装和装潢一般用直观的形式反映商品的内容,反映商品具体的外在形态,如月饼的包装上可以直接用月饼的图案,香皂的装潢上可以直接突出“滋润皮肤”的字样;第二,商品的包装和装潢通过富于美感的图案、色彩和造型装饰商品、美化商品和宣传商品,不需要一定具有显著性,只要能够达到促销利购的目的就可以了,这一点与商标最为不同,商标应当具有识别性和显著性,如恭贺新禧、福字等一些民间约定俗成的表示吉祥的标志,虽然不适合作为商标使用,仍然可以成为商品包装和装潢上的文字;第三,商品的包装和装潢一般不具有专有性和独占性(知名商品除外),不能够禁止其他人使用相同或相似的包装和装潢,由于商品的包装和装潢上的文字和图形一般不以区别性为主,其包装和装潢只由一家独占显失公平;第四,商品的包装和装潢可以随着市场需要随时变更图案和文字,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商标侵权,专利侵权这些关于知识产权类的侵权在近现代社会非常的常见,因为由了新事物的出现,所以就有了新的纠纷,对于这方面的法律也有相应的规定,有著作权法,商标法对这类知识产权予以保护,受损害方可以基于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处分行为与负担行为的区别是什么?
      处分行为与负担行为的区别是什么?在民法上,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是很重要的二类法律行为,都具有很高的技术性。因此,始终能对现行民法作出正确的解释......


·行政处罚应当保障当事人的哪些权利
      由于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处罚的过程中,往往是由其单方面作出处罚决定,因而,必须保障当事人在行政处罚中的权利。这些权利主要有:  第一,有权知......


·单位终止合同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应该是所有的合同一旦确立以后,合同当中的各方合作者就不具备能够随意撤出的这种资格了,就算是在劳动关系当中职工自己要终止的也有一定的程序,而换......


·超过五年商标不能提无效属于合法的吗?
      超过五年商标不能提无效属于合法的吗?抢注商标超过五年基本是不能抢回来的。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


·强迫交易罪的胁迫手段有哪些?
      强迫交易罪的胁迫手段有哪些?强迫交易行为属一种扰乱市场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这种行为在商品交易或服务交易中并不鲜见,因此,本法为了不至于打击面过......


·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模板?
      当劳动者想要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时,“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是一份十分重要的材料。但由于对此通知书的不了解,在编写过程中有些劳动者可能......


·离婚户口自动迁回原籍?
      离婚户口自动迁回原籍吗?离婚户口不会自动迁回原籍,离婚只是解除婚姻关系,不涉及户口关系,需要自主迁回户口。可以以投靠父母、子女或者其他亲属的方......


·对工伤鉴定结果不服怎么办
      工伤鉴定部门的工作在展开的时候,其实是受到诸多法律法规的约束的。因此一般情况下,其实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相关人员是不敢在工伤鉴定的结果上进行......


·彩礼钱结婚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彩礼钱结婚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彩礼及礼金是亲朋好友、领导同事对新人的一份祝福,各地的风俗不同,导致对彩礼的认定也不同,大多数情况下,彩礼......


·诉讼离婚对方不离法院会怎么判?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达到结婚年龄的男女双方,有自由选择配偶的权利,在结婚后也可以自主选择是否离婚。在司法实践中,存在者一方希望离婚,但是......


·演出合同模板范本是怎么写的?
      演出合同模板范本是怎么写的?演出表演是企业宣传品牌很有力的一种形式,请明星、演员等都需要提前攥写一封合同,待双方签订成功后,未来的企业的演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