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法院对拐卖儿童怎么惩罚?

法院对拐卖儿童怎么惩罚?要看具体案情,法院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动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是否累犯、有无自首、立功等从轻减轻情节,以及当事人的认罪态度等因素确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1、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2、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3、奸淫被拐 卖的妇女的;4、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5、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6、以出卖为目的,偷 盗婴幼儿的;7、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二、拐卖儿童犯罪的构成是什么?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家庭关系和儿童的合法权益。拐骗的对象是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蒙骗、利诱或者其他方法,使儿童脱离自己的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所谓拐骗,可能是直接对儿童实行,也可能是对儿童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实行。拐骗的手段是多种多样。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其目的大多是为了将拐骗的儿童收养为自己的子女;也不排除有的是为了供其使唤、奴役;也有的是因为非常喜欢儿童而实施拐骗的。综上所述,拐卖儿童犯罪时有发生,公检法部门对这种犯罪严厉打击,惩罚手段就是判刑,最少判五年,并要判罚金。拐卖儿童犯罪发生的原因之一就是存在买方,根据最新刑法修订案,对于买方也要问责,对比刑法上量刑标准从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夫妻财产可以分为几种权利?
      夫妻财产可以分为几种权利?分为共同财产和私有财产,夫妻财产,是有关夫妻财产的归属、管理、收益、使用和处分,夫妻债务的清偿,夫妻家庭生活等费用的......


·离婚率的监护人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率的监护人的规定是什么?1、对孩子监护权的归属,是以未成年孩子的最佳利益做考虑,法官在衡量未成年孩子监护权归属,主要是根据孩子的年龄、性别......


·五险一金指的是哪些?
      “五险二金”即“”五险一金”再加上“企业年金”。五险一金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企业为本企......


·公司不增加注册资金是增加股东一般需要多久?
      公司增加股东需要3到5个工作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提出申请,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


·我国公民只要是被司法机关机关依法起诉,并且由人民法院定罪以后
      我国公民只要是被司法机关机关依法起诉,并且由人民法院定罪以后,肯定是会在人生的档案当中留下刑事案件的犯罪底案的。即使我国普通公民基本上都知道......


·养殖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养殖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一、土地补偿费如何计算?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


·临时工工伤应该提交的材料是什么
      临时工工伤应该提交的材料是什么一、临时工工伤应该提交的材料1、临时工如果发生工伤,所享受的待遇和正式职工是一样的,并且现在劳动法里也没有临......


·非法集资一百多万的解决办法
      非法集资给社会和个人带来的危害是非常大的,许多个人或者家庭都遭受到了非法集资带来的伤害,有的损失巨大,造成损失非法集资一百多万。对不少家庭来......


·民事诉讼法立案要准备哪些材料?
      民事诉讼法立案要准备哪些材料?法院在决定是否正式受理当事人提交的案件时虽然不会带有任何的偏见,但是按照实际的程序能够被拒绝的案子就只存在当......


·行政赔偿是否可以仲裁?
      行政赔偿是否可以仲裁?一、行政赔偿是否可以仲裁行政赔偿并不是仲裁的受理范围,所以是不能申请仲裁的。仲裁的受理范围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


·一、河北省交通事故赔偿规定是什么?
      一、河北省交通事故赔偿规定是什么?河北省交通事故赔偿规定是需要赔偿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