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交通事故驾驶员死亡找谁赔偿?

交通事故频频发生,驾驶员伤亡率非常之高,对于交通事故发生,驾驶员是被评判为个人交通肇事者还是为单位驾驶员交通肇事者?这两类身份角色略不一样,但是这两种对交通事故驾驶员死亡找谁赔偿这一问题的解答却是不一样的,下面给您详细讲解一下,希望您有所帮助。
  一、交通肇事者死亡找谁赔偿
  关于事故责任人死亡的赔偿责任主体问题,目前审判实务中存在两种观点:
  (一)家属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持此观点的人认为,认为司机开车时为了其家庭生活,其收益是供其家庭成员共同使用的,所以,在其为家庭成员共同生活而产生的赔偿责任应当由其家庭成员承担。
  (二)家属在遗产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持此观点的人认为,事故是侵权行为,因侵权行产生的责任不是为家庭生活,所以其家庭成员不承担责任,只能用侵权人的遗产承担赔偿责任。
  我们认为实践中应采用第一种观点。其法律依据是受益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损害应当得到合理救济。
  1、作为司机的死者其事故行为在法律上讲虽然被认定为侵权行为,但其开车行为并不必然造成侵权的结果。开车是在收益,其收益是为家庭成员共同享有的。其侵权行为也是在为家庭成员创造收益的过程中发生的,所以作为收益人,其家庭成员应当赔偿;
  2、事故被认定为侵权行为是一个法律概念,这个概念在法律规定之前并不明确,而且不同的法律之间,规定也不完全一致,如果被法律规定为经营行为,则因经营行为产生的责任当然应当有共同经营人承担责任。司机的家庭成员如果被法律认定为共同经营者,最少是合伙经营者,那么他们肯定应当承担责任;
  3、事故侵权行为不是故意行为,而是过失行为,如果是个人故意侵权,那是超出了其家庭成员的意志,所以他们可以不应当承担责任,但对过失侵权他们是有能预见的,而且根据法律规定,他们也应当为这种可预见损失的风险提供防范措施,如购买保险等。他们可以用其防范措施来弥补损失造成的后果,所以,他们应当以预置的风险措施承担这种过失侵权产生的责任后果;
  4、法律对受害人向侵权人家属主张赔偿这一行为没有禁止,根据受害应当补偿的原则,司机家属虽然不需要为司机的侵权行为承担人身责任,但应当为其亲人的侵权行为对社会造成的后果承担经济。受害人如果得不到赔偿,不符合法律的公平精神。如果只在遗产范围内赔偿,则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遗产是由其继承人占有,别人无法获得,继承人不提供遗产线索,损害人就无法得到赔偿,这不符合社会公平原则。因此,家属在遗产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造成受害人利益无法得到保障。
  二、赔偿后还要不要承担刑事责任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从《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可以看出,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肇事者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首先看责任认定,其次看赔偿情况。责任的认定一般以交通管理部门事故科出具的是事故责任认定书为依据。在一定情况下,如果肇事者积极赔偿,取得被害方的谅解,法庭一般会考虑缓刑,即不需要坐牢。
  以上是我们整理关于交通事故驾驶员死亡找谁赔偿这一问题的回答,里面我们对于已分的两种情况都各自做了解释,总的来说,交通肇事者主要看肇事者是否有积极赔偿被害方来尽可能的免除牢狱之灾,而单位驾驶员肇事的话,主要是雇主或者除雇佣关系之外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无论是哪一种,律师我们建议最好是求助交通事故方面的专家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关于加班费的计算是如何规定的
      关于加班费的计算是如何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


·司法鉴定申请重新鉴定的情况有哪些?
      司法鉴定是在诉讼过程中通过专业科学技术来鉴定有争议的问题,来帮助法院进行判决的一种手段。那么就会发生当事人对于司法机关的鉴定结果不满意,希望......


·买卖工程承包简易合同范本该如何书写?
      买卖工程承包简易合同范本该如何书写?在当今社会中存在着很多种类的合同,合同是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之后形成的书面协议。双方达成的协议白纸黑字......


·离婚后孩子抚养变更协议范本
      离婚后孩子抚养变更协议范本离婚的同时必须要确定好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问题,否则的话就会因为离婚给孩子造成更大的损害。但在双方离婚之后,随着......


·有关网贷的法规有哪些?
      有关网贷的法规有哪些?关于借款协议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


·风险无处不在
      风险无处不在,当我们工作期间或上下班途中如果因他人原因不幸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伤的,交通肇事方是否还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


·正式工急辞扣多少工资 一、正式工急辞扣多少工资?
      正式工急辞扣多少工资一、正式工急辞扣多少工资?1、每个公司规定不一样,一般急辞工最多扣不超过工资的百分之二十五,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支付宝借条是什么?
      支付宝借条是什么?是否受到法律保护一、什么是支付宝借条支付宝”借钱“功能,打一张电子借条约定金额、期限与利息,到期后,系统会自动提醒还款,免......


·国家赔偿新标准是什么
      一、国家赔偿标准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于5月18日下发通知,公布了自2020年5月18日起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金标准为每日346.......


·哪些罪犯不适用死刑,75岁不适用死刑吗
      我们都知道虽然我国在逐渐减少死刑罪名,但是刑法分则中依然还存在着很多可以判处死刑的条款。不过为了实现刑法的正义,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


·被编号的房子会拆吗
      被编号的房子会拆。如果房子写了编号,但是没有写拆字的话,意味着这个拆迁项目目前还在计划中,还没到实施这块地方。所以,被编号的房子最终是会被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